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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完善林业碳汇商场体系机制主张的答复

时间: 2024-02-02 08:03:10 |   作者: 专题专栏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林业碳汇商场体系机制的主张”,由我部分办。经仔细研讨,就触及我部功能部分答复如下:

  2012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买卖办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买卖机制,支撑对可再次出产的动力、林业碳汇等项目的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参加商场买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买卖机制施行以来,在服务碳排放权买卖试点碳商场配额清缴抵销、促进可再次出产的动力开展、生态维护补偿等方面发挥了非消沉效果,并为全国碳排放权买卖商场建造和运转积累了名贵经历。

  2020年12月,我部发布《碳排放权买卖办理办法(试行)》,规则“要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正常的运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份额不允许超出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2021年全国碳商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有要点排放单位运用CCER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买卖机制,更好地发挥该机制对完成碳达峰碳中和方针的非消沉效果,现在,我部正在安排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买卖办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拟逐渐优化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方法学,改善项目办理流程,支撑更多生态效益显着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进入商场获取减排量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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