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木砍伐处理办法
时间: 2023-08-10 14:29:35 | 作者: 半岛游戏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2014年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0号发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木砍伐处理,有用维护、培养和合理运用森林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施行法令》等法令、法规的规则,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木砍伐(包含采挖,下同)及其处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维护处理作业的领导,催促履行森林砍伐限额处理准则,将年森林砍伐限额履行状况归入年度作业方针处理系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年森林砍伐限额和展开相应的森林资源一、二类查询所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包含大街办事处,下同)应当加强护林员队伍建造,依法履行森林资源维护的职责,做好林木砍伐处理的有关作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砍伐的处理和监督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宅和城乡建造、交通运送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林木砍伐的处理和监督作业。
第五条年森林砍伐限额五年编制一次。年森林砍伐限额的编制应当遵从森林的消耗量低于成长量的准则,契合国家规则的技术规程,并依照以下规则编制:
(二)团体林和个人一切的林木以及县、乡道公路的护路林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编制;
(三)乡镇林木以及国、省道公路和铁路的护路林,分别由住宅和城乡建造、交通运送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部门担任编制。
各单位编制的年森林砍伐限额,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许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部门报送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平衡,经省人民政府审阅后,报国务院批阅。
第六条经国务院赞同的年森林砍伐限额,由省人民政府分化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部门。
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各乡镇(大街)的森林积蓄量和各林种积蓄量分化年森林砍伐限额;对已拟定森林运营计划的,依据森林运营计划确认的合理砍伐量,分化年森林砍伐限额到森林运营者。
县(市、区)人民政府能够单列一部分年森林砍伐限额用于因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天然灾害以及依法查处的森林案子中形成的林木损耗。
第七条林木砍伐类型包含主伐、育婴砍伐、更新砍伐和其他砍伐。主伐分为择伐、皆伐和渐伐三种方法。
主伐中的择伐强度不得大于伐前林分积蓄量的40%;一次皆伐面积应当操控在5公顷以内,林地斜度在35度以下的林分能够扩大到20公顷,一个天然年度内相连地块的皆伐面积应当兼并核算。
育婴砍伐强度不得大于伐前林分积蓄量的40%,伐后林分郁闭度不得小于0.5,但整理天然灾害受损林木等特别景象在外。
第八条用材林的主伐年纪,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林木成长、老练状况和当地生产运营状况确认,并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存案。
第九条公益林只准进行育婴和更新性质的砍伐,详细砍伐方法和强度依照公益林处理的有关规则履行。
严格操控砍伐天然阔叶林。确需进行育婴和更新性质砍伐的,砍伐强度不得大于伐前林分积蓄量的15%,但征收征用占用林地、建造护林防火设备、开设防火隔离带需求砍伐林木以及整理天然灾害受损林木等特别景象在外。
第十条需求对滨海国家特别维护林带的林木进行育婴和更新性质砍伐的,由地址地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阅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阅。
第十一条依法维护宝贵树木。因天然灾害破坏或许已枯死需求整理砍伐,以及特别景象需求搬迁、砍伐宝贵树木的,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看,经同级人民政府审阅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阅。城市宝贵树木的搬迁和枯死处理依照城市绿化处理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处理。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砍伐林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林木砍伐答应证;砍伐乡镇林木以及国、省道公路和铁路的护路林的,向相应的住宅和城乡建造、交通运送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部门请求林木砍伐答应证。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对林木砍伐答应的详细程序、方法和赞同权限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四)砍伐国有林、公益林、天然阔叶林,以及砍伐护路林和乡镇林木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砍伐作业规划文件;
(五)砍伐团体林或许个人一切的林木的,应当提交砍伐意图、地址、树种、林况、面积、积蓄量、方法和更新办法等内容的文件;
第十四条发证机关应当施行林木砍伐公示准则,对林木砍伐请求、答应等状况进行公示。砍伐国有林的,需在国有林运营单位地址地进行公示;砍伐团体林或许个人一切的林木的,需在林木地址地行政村或天然村进行公示。公示时刻不少于7日。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林木砍伐请求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作出是否答应决议。对契合发证条件的,核发林木砍伐答应证;对不契合发证条件的,作出不予答应的书面决议并说明理由。
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托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除国有林、天然阔叶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外的林木砍伐答应证。
征收征用占用林地需求砍伐林木的,发证机关在用地单位依法获得运用林地审阅赞同书后,方可核发相应的林木砍伐答应证。
第十六条国有林运营单位和乡村团体经济组织砍伐林木的,按小班(或地块)发证;因同一建造工程或许天然灾害等原因需求砍伐林木的,可跨小班(或地块)发证。
第十七条林木砍伐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发证机关或许受托付核发林木砍伐答应证的乡(镇)人民政府缔结砍伐迹地造林更新协议,并依照协议完结更新造林使命。
施行皆伐作业的,林木砍伐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林木砍伐答应证核定的砍伐面积更新造林。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林.木砍伐答应处理准则,树立核发林木砍伐答应证的台账,统计分析年森林砍伐限额的履行状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宅和城乡建造、交通运送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部门应当加强对核发林木砍伐答应证的处理,依法对林木砍伐施行辅导和监督,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供给年森林砍伐限额履行状况统计分析的有关数据资料。
(二)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进行非育婴或非更新性质砍伐的,或许砍伐封山育林的林木的;
第二十一条林木砍伐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林木砍伐答应证的规则进行砍伐,施行边砍伐、边检尺。实践砍伐数量与林木砍伐答应证核定数量有差错的,超出部分不得大于核定数量的10%,并在当地本年度或许下一年度森林砍伐限额中抵扣。
皆伐以面积操控为主。砍伐的林木虽未到达林木砍伐答应证核定的积蓄量,但已到达林木砍伐答应证规则四至规模面积的,砍伐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停止砍伐。在林木砍伐答应证规则的四至规模内,已砍伐的林木积蓄量超出林木砍伐答应证核定积蓄量的,砍伐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在林木砍伐答应证有用期内向发证机关提出追加砍伐积蓄量的书面请求;发证机关经查看核实,对其超出原定积蓄量25%(包含前款规则的10%的差错)以内的部分可予以追加,改变林木砍伐答应证规则的积蓄量,但应当在当地本年度或许下一年度森林砍伐限额中抵扣。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树立健全林木砍伐监督查看准则,加强对林木砍伐的辅导和监督查看。乡(镇)人民政府对受托付核发的林木砍伐答应证规则内容履行状况进行查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住宅和城乡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对无林木砍伐答应证或许违背林木砍伐答应证规则的积蓄量、树种、方法、规模、面积、时刻等盗伐和滥伐林木的,应当依法查处,不得补发林木砍伐答应证。
第二十三条运送砍伐的木材或许采挖的树木出县(市、区)的,应当依法处理木材运送证。
第二十四条违背本办法规则的行为,有关法令、法规已有法令职责规则的,从其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二十五条请求人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林木砍伐答应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吊销该林木砍伐答应证,对当事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已伐林木的,依照无证砍伐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背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则,林木砍伐单位和个人实践砍伐积蓄量超出部分大于林木砍伐答应证核定积蓄量10%的,以及按面积施行皆伐的实践砍伐积蓄量超出部分在林木砍伐答应证核定积蓄量的25%以内,但未在林木砍伐答应证有用期内请求追加砍伐积蓄量的,均依照滥伐林木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背本办法规则,无木材运送证或许违背木材运送证规则运送采挖的树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施行法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住宅和城乡建造、交通运送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部门、受托付的乡(镇)人民政府违背本办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二)对林木砍伐单位和个人违背法令、法规和本办法规则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有前款第(三)项景象的,还应当追查有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首要担任人的职责。
宝贵树木,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确认的具有严重前史留念含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许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以及国家制止、约束出口的宝贵树木和列入国家重点维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滨海国家特别维护林带,是指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赞同的省滨海防护林系统建造总体规划内的悉数大陆海岸根据林带和岛屿海岸根据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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