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防火于未“燃”让清明节更“清明”
时间: 2024-01-16 22:26:32 | 作者: 半岛游戏
人世四月青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每年清明节前后,春耕生产、郊游玩耍、祭祖上坟等活动频频,也是森林火灾会集高发时段。为逐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认识,最大极限消除火灾危险,平和县法院现发布近年来审理的森林失火事例,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鸣响森林防火警钟。
2017年4月4日上午,被告人梁某与其胞弟、母亲三人到平和县古寨镇出息村委会某山上上坟,在祭祀过程中被告人梁某点着了纸钱和爆仗,因未彻底整理灰烬中的余火便脱离,由此引发森林火灾。经判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512.31亩(34.15公顷)。其间,天然林面积69.1亩(4. 61公顷),桉树林(人工林)310.21亩(20.68公顷),荒山面积133亩(8.86公顷)。
法院以为,被告人梁某防火认识淡漠,在拜祭先人时,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形成过火有林地总面积共25.29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据被告人梁某的违法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体现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等要素,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7年10月29日,被告人凌某的父亲逝世。次日上午,被告人凌某按照传统习俗给其父亲送葬,并组织他人在平和县贝墩镇某村村道旁点燃鞭炮,因气候枯燥,点燃的鞭炮引发了森林火灾。经判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95公顷(43.33亩)。其间,纯松林(有林地)面积2.38公顷(35.63亩),荒山面积0.57公顷(7.7亩),森林火灾地类为乔木林地,树种为松树,来源为天然林,森林类别分别为产品林(一般用材林)及生态公益林(水源坚持林)。
法院以为,被告人凌某在组织和掌管其父亲丧葬活动时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38公顷,属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据被告人凌某的违法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体现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等要素,判处其拘役二个月。
2018年3月22日下午,被告人熊某在坐落平和县阳明镇书塘村委会其家荒田中整理杂草预备播种,在整理焚烧杂草过程中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经判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1.76公顷(176.37亩)。其间,受害面积(成林烧死木及烧伤木,树种为松树)3.68公顷(55.30亩)、未受害面积(荒山)8.08公顷(121.07亩),森林火灾地类为乔木林地,来源为天然林,森林类别均归于生态公益林(水源林)。
法院以为,被告人熊某防火认识淡漠,在整理杂草过程中,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形成过火有林地面积3.68公顷(55.30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据被告人熊某的违法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体现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11月8日上午,被告人谢某在平和县礼士镇大塘村委会大房村某山林烧蚂蚁窝过程中,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经判定,礼士镇大塘村山林火灾被烧山林过火总面积为11.93公顷(折178.97亩)。其间,过火有林地面积3.02公顷(折45.36亩),被烧山林优势树种为松树,森林类别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
法院以为,被告人谢某因为防火认识淡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3.02公顷,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据被告人谢某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体现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2月3日下午,被告人杨某到坐落平和县林寨镇山前村委会自己办理的茶山邻近干农活时,将自己啃咬的烟头处处乱丢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经判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为11.87公顷(折177.94亩)。其间,过火有林地面积4.96公顷(折74.33亩),被烧山林优势树种为松树、阔叶树,森林类别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
法院以为,被告人杨某在干农活过程中处处乱丢烟头,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火灾过火总面积达11.87公顷,过火有林地面积4.96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属情节较轻。依据被告人杨某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悔罪体现和社会损害程度等要素,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公共安全,关系到咱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人人均有责。清明将至,在此,平和县法院提示广大群众,文明祭祀,严控火源,根绝户外用火,防火于“未燃”,让清明节更“清明”。
本文为汹涌号作者或组织在汹涌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组织观念,不代表汹涌新闻的观念或态度,汹涌新闻仅供给信息发布渠道。请求汹涌号请用电脑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