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时间: 2023-09-06 15:56:46 | 作者: 半岛游戏
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现林木采伐作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根据森林法第34条规定,只有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才要求进行伐区作业设计。但为加强森林采伐源头管理,切实提高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上的水准。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我省的商品林皆伐、抚育采伐,征占用林地和受灾害林木的清理采伐,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规模以上森林经营单位(个人)的林木采伐,都提倡伐区调查设计)。
伐区调查设计由具有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单位承担。从事伐区调查设计人员一定持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
林木采伐类型分主伐、抚育采伐、低产(效)林改造、更新采伐、其他采伐五类。
主伐是对成熟的林分或部分成熟林木进行采伐,适用于对用材林、薪炭林的采伐,包括皆伐、择伐、渐伐三种方式。
一、皆伐:适用于单层同龄的成、过熟林以及要换掉树种林分的采伐。天然阔叶林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禁止皆伐。
皆伐面积5公顷以下为宜,坡度平缓,不易造成水土流失且能及时来更新的地方,面积可适当扩大,但一次连片皆伐最大面积不允许超出20公顷。
二、择选:适用于复层异龄林或皆伐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单层林以及经营、运输条件受限制的地方进行林木采伐。
择伐林木的年龄须在近熟林以上,对影响周围树木生长的“霸王树”、遭病虫、雷击、风、雪压等危害无生长前途的林木优先安排择伐,择伐强度一般小于伐前总蓄积的40%,当林分内成、过熟林木较多,可适当提高采伐强度,但择伐后林分郁闭应保留0.50以上。两次择伐的间隔期不可以少于一个龄级期。
上层林分郁闭度较小,林内幼苗、幼树株数已达更新标准,可分两次进生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50%:当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大,林内幼苗、幼树株数达不到更新标准,则可分三次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的30%,第二次采伐保留木蓄积的50%,林内幼树达到更新标准,并开始郁闭时,最后将留下的成、过熟林木全部伐光。渐伐作业的全部采伐更新过程不允许超出一个龄级期。
湖南省主要树种主伐年龄按下表执行。短轮伐期用材林的主伐年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一、抚育采伐是对密度较大的中、幼龄林实施的培育措施,其目的是调整林分组成或密度,改善林分生长环境,争取中间利用,提高林分产量和质量。
2、非目的树种、残留的上一世代林木、霸王树以及杂草、灌木、藤蔓等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天然幼龄林。
1、透光伐:在幼龄林阶段进行。对纯林主要是间密留匀、去劣存优。对混交林主要是调整林分组成,同时伐去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透光伐的实施可视林分特征和交通、劳力等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分别采取全面抚育、团状抚育或带状抚育。
2、疏伐:在中龄林阶段进行。主要为促进林木的干形生长,培育优良木,伐除生长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疏伐的方法有上层疏伐、下层疏伐、综合疏伐、机械疏伐四种方法。
抚育采伐的开始期和间隔期的确定,需根据树种特性、林分状况、立地条件、交通运输、劳力及小径材的销路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当幼林郁闭后,目的树种受到非目的树种压制,胸径连年生长量显而易见地下降时即可开始抚育采伐。抚育采伐间隔期一般为5一10年。
用材林,一般第一次采伐株数的25一40%,第二次采伐株数的20一30%左右,每次采伐后林分的郁闭度均不能低于0.60,不能形成“天窗”。
l、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片状防护林、国防林和环境保护林只实行卫生伐,每次株数采伐强度不超过30%。
2、农田、牧场防护林带及护路、护岸、护渠林带,按间密留稀、分布均匀、疏密适度的原则,伐去生长过密和遭受损伤的林木,伐后林带疏透度保持在0.50—0.60之间。
1、对无生长前途的残林、生长极差的低产低效林或林龄已达近、成、过熟龄的疏林实行皆伐后重新造林。
2、对林相不整齐,疏密不均,严重遭受自然灾害破坏的林分采用伐造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改造。
3、通过补植能培育成林的幼、中龄的疏林应采取补植的方法予以改造,使之恢复成林。
防护林以及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密度过大或达到过熟龄的林分,其防护效益或特用价值明显降低,为增强目的效益,可对林分进行更新采伐。
间相隔不少于200米,带的设置一般与等高线、小块状皆伐:小块面积一般不超讨0.3公顷,块与块之间呈“品”字形设置,伐块之间相隔不小于200米。
3、择伐:以单株择伐或群状择伐的形式进行采伐,主要伐除枯死、病弱木和枝叶稀疏的过熟林木,也可对密度过大的团状分布林木进行采伐,促进其林分更新复壮。
l、无论以何种方式采伐,每次更新采伐的强度均不允许超出蓄积的25%或株数的25%。
2、防护林更新采伐间隔期的确定,以采伐到更新后的林木具有防护效益时的间隔年数为依据,即前次采伐更新的林木具有防护效益后,才能进行下一次更新采伐,间隔期一搬为5—10年;特种用途林采伐的间隔期视详细情况而定。
1、用材林采伐类型与方式。森林法第三十一条(一)项规定:“成熟的用材林应该依据不一样的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控,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另外,《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湘林资[2000]14号)第五号条规定:皆伐面积以5公顷以下为宜,一次连片皆伐最大面积不允许超出20公顷。
第三十一条(二)项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3、严禁采伐的森林、林木。森林法第三十一条(三)项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但是,对于依法办理了占用、征用手续的自然保护区的林地,根据林资发[2004]95号文件,可根据非自然保护区林地的属性对待,其林木采伐,由用地单位在依法办理了征占用林地批准手续后向林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严禁皆伐的森林、林木。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采取了合理的采伐方式,防止水土流失。禁止皆伐天然阔叶林,禁止采伐石山和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的险坡地以及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的林木”)。
杉木、马尾松、杨树的出材率,查《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常用数表》中各树种单木二元经济材材种出材率表后求算。其它树种出材率,集体林以县、国有林以场为单位做调查、论证,报市(州)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机构批准,未做出详细的调查论证的单位,暂按下列出材率标准计算出材量。主伐:三杉65%、国外松60%、柏木60%、阔叶树50%;抚育间伐:第一次间伐30—40%,第二次间伐40—50%。
毛竹采伐以单株择伐方式进行,杂竹采伐根据生长特性和经营目的选择采伐方式。
毛竹采伐年龄为三度以下留养,四度抽砍,五度填空,六度以上的不保留,即按“留三(六年)、砍四(八年),不留六(十二年)”的原则进行,择伐后每公顷应保留健壮母竹2000株以上,最佳龄级株数比率为:一、二、三度竹各占30%,四、五度竹合占10%左右。
根据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实施计划,按森林经营方案中的伐区安排顺序初定采伐小班,并现场核实小班主要林木因子,初估森林蓄积量及各材种出材量,符合采伐要求时正式作为伐区
配置。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单位或“方案”不能满足采伐设计要求的,则按本规定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置。
一、伐区内原小班区划能满足采伐设计要求时,以原区划的小班界线为准;不能满足采伐设计要求的,要实地重新区划小班,以小班为单位做出详细的调查设计。
二、在区划中若发现有未达到主伐年龄的中、幼龄林及林中空地,应绘制略图,注明面积,不列人拨交伐区内。
三、伐区周界应作标志,标志要求明显、具体,可将伐区周界内若干排采伐木削皮或在周界上标桩等。伐区周界恰好为明显的地形地物线,如山脊线、山沟的合水线、道路、河流等,经注明后可不另作标记。
2、山区25度以上山坡下方为渠通(主渠道)、河流(宽10米以上)、农田、水库、水塘及有塌方的地区,需保留15一20米的原有植被滞。
l、罗盘仪实测:自然地形不明显、面积0.3公顷以下的伐区,采用罗盘仪闭合导线法实测,导线比例尺成图。用几何图解法求算面积,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小数两位。图形复杂,用几何图解法求算困难时,可用求积仪或网格法求算面积。
2、地形图调绘:自然地形明显、面积0.3公顷以上的伐区,采用1/10000比例尺的地形图实地调绘伐区范围,用求积仪或网格法求算面积。
(1)、面积0.3公顷以下者(含0.3公顷)采用全林实测法,按径阶每木检尺,调查确定材质等级并分类登记,测定各径阶树木平均高,查二元立木材积表和出材率表计算小班采伐蓄积和出材量。
(2)、面积0.3公顷以上者,每木检尺工作量太大时,采用标准地或角规样地调查法推算。
标准地调查法:在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半径12.62米(水平距离)面积500平方米的圆形标准地或20米×25米(水平距离)的方形标准地,对标准地内的林木每木检尺,按径阶、材质等级分类登记,测定各径阶平均高,查二元立木材积表和
出材率表计算采伐蓄积和出材量,以推算小班蓄积及出材量。要求标准地数量,1公顷以下设2块,以后每增加1公顷增设1块标准地。角规样地调查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用断面积系数1.0的角规控制检尺,调查确定材质等级并分类登记,测定各径阶树木平均高,查二元立木形高表和出材率表计算每公顷采伐蓄积和出材量,根据角规样地平均每公顷采伐蓄积和出材量推算小班采伐蓄积及出材量。要求角规点数量,采伐面积l公顷以下设5个,以后每增加0.5公顷设一个角规点。
(1)、面积0.3公顷以下者(含0.3公顷),采用全林实测法。要求全林每木检尺,将采伐木落实到单株挂号标记,登记时分别采伐木、保留木记载,测定各径阶树木平均高,并对采伐木调查确定材质等级,查二元立木材积表和出材率表计算小班总蓄积、采伐蓄积及出材量。
(2)、面积0.3公顷以上者,逐株落实采伐木确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准地调查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20米×25米的方形标准地,在标准地内依照上款全林实测法进行调查,根据标准地调查情况,推算小班总蓄积、采伐蓄积及出材量;标准地数量要求不少于二块,标准地总面积,人工林不少于小班面积的3%,天然林不少于小班面积的5%;在所设置的标准地中,选择2—3块有典型代表性的标准地,作为采伐作业时技术人员选择采伐木的参照模型。
以皆伐方式采伐时,按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进行调查,以其它采伐方式采伐时,按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进行调查。
小班出材量=∑采伐木各径阶经济材树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材率+∑采伐木各径阶半经济材树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材率×50%。
标准地(或角规样地)出材量=∑采伐木各径阶经济材树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才率+∑采伐木各径阶半经济材树蓄积×径阶经济材出材率×50%。
在竹林内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20米×25米的方形标准地,在标准地内分径级调查立竹株数和采伐竹株数,以标准地平均数推算伐区立竹数、采伐竹数及其径级分布情况。标准地总面积不得少于小班面积的3%
一、采伐方式的确定:根据森林经营目的、林分特征、树种更新特点及经济条件,按照有利于水土保持和方便木材生产的要求,因林因地制宜地选定采伐方式,不能为追求木材产量而改变采伐方式。
二、采伐强度的设计:计算非皆伐伐区的采伐强度时,应包括预计在采伐作业中保留木的损伤比率部分,以保证伐后留有足够的保留木和郁闭度。对小班内所确定的采伐木应作标记。
三、采伐工艺设计:要求做到定向伐木,保证安全,保护好母树、幼树、保留林分及珍稀树种,严格控制伐桩高度,树木伐桩高一般不超过15厘米,毛竹竹蔸高不超过10厘米。
四、集材方式的确定:根据采伐单位生产技术水平和伐区实际特点选择适宜的集材方式,用一种集材方式不能完成集材作业时,可设计几种集材方式,进行接力式集材。集材方式分为:
五、道路、楞场和集材道的设计:根据伐区地形地势特点,设计必需的道路、楞场和集材道,道路以人行道或板车道为主,集材道应离开河道并尽量建在山脊上,楞场最大面积不超过900平方米。
l、伐区清理:对伐区残留物和造材剩余物要及时清理,能利用的枝丫及其它剩余物必须运离山场加以利用,每公顷丢弃木材不得超过0.1立方米,不能利用的剩余物则根据伐区地形状况和更新要求选择归堆、归带、散铺、火烧等适宜方式来进行清理。
2、对可能发生冲刷的集材道和易出现水土流失的地段,要采取防护措施;不再利用的道路和临时性原木桥涵等,予以关闭或拆除;楞场木材剩余物必须清理干净,疏松土壤以恢复地力。
根据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实施计划、采伐单位要求和综合利用以及便于管理等,分商品材、自用材、烧材核定木材用途。
成片皆伐时要按《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中有关要求,调查确定立地条件类型、林冠下幼树天然更
不成片皆伐时则根据现有林木生产状况,林木培育目的等提出伐后经营管理意见和错施。
采用罗盘仪实测面积时用大于1/5000比例尺图;采用1/10000比例尺地形图调绘面积的,将有关部分描绘或剪接成图。伐区设计图上除反映伐区位置、四至界线、林分类型、林龄、优势树种、小班号、采伐面积、采伐蓄积、出材量注记等主要内容外,还应尽可能反映周围主要地形地物、林相、交通、集材等情况,必要时可作适当的文字说明。其注记形式为: 小班号—优势树种—林龄
表中林种、优势树种、林龄、起源、郁闭度、采伐类型、天然更新等级等由外业调查时确定,其它项目为内业设计。伐区号按乡(镇、场)统一编号。
蓄积最、出材最:立方米,径阶小数点后取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标准地(样地)小数点后取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小班、伐区取整数。
l、伐区概况:伐区位置、立地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地类及其特点、过去经营活动情况等。
2、森林资源情况:面积、蓄积调查方法,调查结果,林况,出材量,天然更新情况等。
3、伐区设计要点:采伐万式,采伐强度,道路、集材道和楞场的设计,集材方式,伐区清埋及场地清理等。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包括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伐区调查设计表和伐区设计图,其中伐区调查设计表由伐区采伐设设计表、伐区林木调查检尺登记表、伐区角规样地调查记录表、伐区竹林调查记录表和伐区面积测量记录表组成。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一式二份,调查设计单位盖章、调查设计人员签字后,作为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组织采伐作业的依据。
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经批谁下达后,调查设计单位或人员应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和伐区设计文件的要求,会同采伐单位深入现场进行伐区拨交。伐区拨交手续要有文字记载,以便备查。
伐区拨交的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四至界线,采伐方式、采伐面积、采伐蓄积、采伐强度、采伐木标记,通路、楞场、集材道的设置,集材方式,伐区清理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建设,组织业务培训,捉高设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确保调查设计的精度和质量。
2、市(州)资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各县、市的伐区设计工作每年进行抽查,以县为单位,抽查比例不可以少于伐区总数的5%。
3、县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与辖区内伐区设计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其检查总数不可以少于10%。
3、林分因子及选树挂号需抽查实测,抽查实测比例为原设计标准地的10%或面积的10%。
下一篇:
国家储藏林优选材种-泓森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