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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这个片区居民注意!官方将对小区内这一些状况进行严肃处理

时间: 2024-11-26 18:29:29 |   作者: 日常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桂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桂林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治理违法建设,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许可严禁在居民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2024年8月1日之后新增的违法建设,违法建设当事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2024年8月1日之前的违法建设,其所有人应主动到规划监察部门接受处理,结合建设年代及建筑物性质等情况,由规划监察部门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分类处置。

  二、正在施工中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侵占公共空间、占用消防通道和群众反映强烈等违法建设,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主动登记小区违法建设或无法查实当事人的,将视为“无主户”违法建设进行处理。届时由监管部门发布公告,督促当事人十五日内主动接受处理。如公告期届满,仍无法确定所有人、管理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拒不接受处理的,一律依法或没收。

  四、严肃查处并追究参与违法建设的“五类人”(即土地权属人、土地使用人、违法建设投资人、违法建设实施人、受益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对参与、支持违法建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村(社)工作人员,将由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

  五、在清理整治过程中,任何单位(个人)阻扰、妨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政府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和法规,杜绝违章搭建,鼓励和支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积极提供违法建筑线索,依法保护公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规划和管理力度,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8月14日,临桂区召开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摸清底数,对全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对排查出的违法建设,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拆除,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力。

  会议强调,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要注重方式方法,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注重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好违法建设与群众利益的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共治格局。

  4、参与活动的头条文章会在发文当天,通过每日桂林小官在每日桂林微信粉丝群和朋友圈进行公布

  通常违章建筑都是偷偷摸摸抢建的,时间短,缺乏质量检测,质量没有保障,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严重威胁居住人和周围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应该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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