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防护林带种植与日常维护支持的建议答复
时间: 2024-01-12 18:19:04 | 作者: 法律法规
我市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保护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沈阳市林业建设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林草资源综合监测评价、林木采伐等中心工作,紧扣森林覆盖率等指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森草资源管理职能,创新森草资源管理手段,切实提升全市森草资源管理上的水准,全方面实行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和向服务型机关转变的工作模式,通过鼓励、引导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推动我市林业建设保护管理上的水准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推进林长制建设,推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有效提升我市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等保护发展重点指标。持续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多措并举提升森林覆盖率。有效提升森林资源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定期组织培训,聘请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专家授课培训、答疑解惑,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定等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督查、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等多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强化区、县(市)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
(二)充分的利用种植、抚育窗口期进行树木补植、养护,并加强管理,逐步的提升树木成活率,形成防护林带
我局格外的重视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会同于洪区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及城管局下属单位做了现场勘察核实,提案中所述的新开河(辽河导水路)及九龙河滩地、护堤地现有树木,是在2010年至2020年分别由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公司做种植、补植,并管理养护。2021年,按照于洪区政府工作部署,上述地块范围及树木移交给区城市管理局来管理。区城市管理局作为现管护单位,承诺将在本年度充分的利用种植、抚育窗口期对两条河流所缺的树木进行补植、养护,并加强管理,逐步的提升树木成活率,形成防护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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