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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防汛抗洪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现状、有一定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时间: 2024-06-12 11:38:48 |   作者: 专题专栏

  2023年,全市共投入下达防汛抗洪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关资金14051万元,其中:中央631万元、自治区1043万元、市级1927万元。

  一是建立“资金应急拨付机制”,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在“紧急”状态下,及时拨付救灾应急资金,做好抢险救援救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抢修受损农田与基础设施等资金保障。二是充分的发挥职能职责,聚焦“防、抗、救”所有的环节,积极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在强化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对接,及时上报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资金需求,争取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政策支持,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的“后半篇文章”。

  2023年,市财政局已累计投入各级各类资金360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利救灾、防汛应急物资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市财政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为抓手,用于支持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电力配套、科技推广等项目,全方面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2011年以来,全市先后投资39.18亿元,支持自然资源、农牧、水利等部门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20万亩,基本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效果,农田抗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加。

  2023年,市本级计划投入1亿元在杭锦旗、达拉特旗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并安排管护资金450万元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维修和后期管护。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主要由政府主导进行,财政投入占比最大,民间企业和农民投入占比较小。政府投资虽然稳定,但如果单靠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力度长期得不到提升,也会导致农村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受阻,进而造成农业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

  农田水利设施具有公共属性,从理论上来说,政府可以为农民提供免费的建设与管理服务。但实际来说,项目大多未单项列支后期管护资金,且损坏问题每年都可能会产生,资金需求大,基层财力无法负担后期管护经费,导致部分农田水利设施损坏未及时修缮,出现实际常规使用的寿命缩短和功能发挥受限问题。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户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因此,农户必须格外的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并热情参加到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使农田水利设施充分的发挥作用。但经调查发现,部分农户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或其他原因,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不认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自身的利益紧密关联,因此不会积极主动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建立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和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是一项宏观的任务,单靠市旗两级财力难以实现足额资金保障,建议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出台创新体制机制政策,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在强化资金投入的基础上,逐步的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和农田水利建设水平。一是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强化投入,以提升灌排能力为重点,抓紧修复水毁灾损工程,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安排建设任务和项目布局,加快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二是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出台政策依据,加强规划指导,形成创新投入、建设、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充分调动基层政府、社会、农民群众等各方参与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主体、多形式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管护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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