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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林业碳汇的开发条件、开发流程、收益、市场行情及交易原理

时间: 2024-01-31 03:58:45 |   作者: 专题专栏

  目前,林业碳汇作为国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的重要部分,是北京、上海、广东、湖北等区域碳市场普遍接受的碳抵消项目类型,同时也是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积极鼓励和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型之一。那么,你了解林业碳汇吗?林业碳汇的收益及市场行情如何?开发依据、开发条件、开发流程、交易原理是什么?……下面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联合国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框架公约》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分为海洋碳汇、农作物碳汇、湿地碳汇、林业碳汇等。

  碳汇范围很广,包括森林碳汇、草地碳汇、耕地碳汇、土壤碳汇、海洋碳汇、湿地碳汇等,但目前就国内CCER碳汇项目来说主要是森林碳汇。其余比如农业碳汇、海洋碳汇、湿地碳汇等相关方法学正在研究开发中。

  林业碳汇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经营、灾害防治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林业碳汇项目是指以增加森林碳汇量,或减少森林碳排放为最大的目的项目,最重要的包含造林、植被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避免毁林和森林退化的项目。

  拿10万亩的林地举例,目前一般碳汇造林项目碳汇量每年约为0.2-0.7吨/亩,如果碳汇量取个平均值,那10万亩的林地一年就可以产生5万吨左右的碳汇,碳汇收益年均约为250万元,计人期为20年的林业碳汇项目总收益为5千万元左右。

  按目前市场上的碳价,在国际市场上碳配额价格远高于国内,欧盟每吨大约在90欧元左右,而我国目前在55-62元/吨之间波动,价格还有很大上升空间。复旦碳价指数显示,CCER价格的范围从2022年初的35元/吨附近上涨至年末的60元/吨附近,价格指数呈上涨趋势。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认为,CCER项目长期没有增量项目,目前市场存量预计不到1000万吨,与市场履约所需的抵销量来看偏少,相对紧缺的供需状态导致了CCER前期价格的强势。即使近期CCER放开,CCER的新增供给也较为有限,因此预计今年年内CCER仍将保持相对紧缺的态势。

  2023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透露正在积极地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重启信号渐明。而林业碳汇作为CCER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CCER重启后将迎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国联证券分析师张晓春预计,多方努力之下,到2025年和2030年,森林碳汇交易的整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06亿元和1344亿元。

  我国的碳交易主要有两种类型,分别为碳配额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CCER)。碳配额交易市场是以控排企业获得的碳配额为交易对象,自愿减排交易是通过实施项目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而取得的减排凭证。

  林业碳汇的产品是获得国家发改委签发的林业碳汇CCER项目的核证减排量。CCER签发在2015年启动,但在2017年CCER备案叫停,现在只有存量CCER可在市场交易。截至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备案CCER交易机构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等共9家。

  2023年3月,CCER共成交773,570吨,除重庆和福建碳市场外,其他区域碳市场均有CCER成交,由此可见,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虽然没能引起全国碳配额交易的强烈反应,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CCER市场的活跃性。从交易量看,除四川碳市场外,其余6个区域碳市场CCER成交量均有增加,但由于四川碳市场月成交总量从2月的1,058,850吨减少至本月的165,075吨,本月全国CCER交易总量仅为2月总量的61.34%。近日,CCER重启信号在市场中愈浓,北京绿色交易所表示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启动建设,近期将争取全国CCER交易中心尽早启动,市场参与主体的观望情绪也随之高涨。

  截至2017年暂停签发,全国已有2871个CCER审定项目,861个备案项目。其中风电、水电、光伏项目占比较大,共有97个林业碳汇 CCER 审定项目,占比3.4%,备案项目15个,其中3个项目已签发首期减排量。林业碳汇CCER项目大致上可以分为造林碳汇、森林经营、竹子碳汇和竹林经营四类,其中造林碳汇为主要类型,CCER审定项目数量达66个;其次为森林经营,项目数量为25个;竹林经营项目数量5个,竹子造林项目数量1个。

  从地区分布来看,97个林业碳汇CCER审定项目分布在23个省市,其中吉林、内蒙古、黑龙江、湖北、广东等地凭借丰富森林资源成为林业碳汇CCER审定项目主要聚集地。15个备案项目则分布在广东省、北京市等8个地区,其中广东有3个、内蒙古3个、河北3个、黑龙江2个、北京1个、江西1个、湖北1个、云南1个。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依据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

  目前,在林业碳汇方面,国家发改委已经备案涉及林业的方法学(有国家备案的方法学才可申请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签发)共5个,具体见下表:

  碳汇项目的开发应该要依据指定的方法学编制PDD文件向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申请,或者自行开发新的方法学。目前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发布的CCER方法学,林业碳汇CCER项目的类型大致上可以分为碳汇造林、森林经营、竹子造林和竹林经营,网上已公示的林业碳汇类项目中,占主流的主要是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

  造林类:碳汇造林项目、竹子造林碳汇项目;在合乎条件的土地上进行造林或再造林活动,以增加森林碳汇为最大的目的。也是目前主要是采用的碳汇方法学。

  林业经营类: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竹林经营碳汇项目;主要是通过调整和控制森林、竹林的组成结构、促进森林、竹林生长,以维持提高森林生长量、碳储量及其他生态服务功能,从而增加森林碳汇。

  项目基本要求:对于不同方法学,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具备不同的适应条件,对项目开始时间、土地合格性、土地类型、土壤扰动、原有林木解决方法、枯木解决方法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要求。

  碳库选择:碳库包括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机质碳库。四种方法学的碳库均包含地上生物量和地下生物量,而对于枯死木、枯落木、土壤有机碳、木产品,不同的方法学在碳库的选择上有所不同。

  项目边界:由拥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项目参与方实施的造林(或经营)项目活动的地理范围,也包括以造林(或经营)项目产生的产品为原材料生产的木(竹)产品的使用地点。项目边界包括事前项目边界和事后项目边界。

  不是所有的林地都可以开发CCER林业碳汇项目。只有符合方法学要求的林地才可以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项目开发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法学进行,并经国家发改委备案,所产生的碳汇才能进入碳市场交易。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还一定要符合如下条件:(1)2005年2月16日后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但是目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正在修改,以修改后的规定为准。(2)不属于湿地或有机土。(3)碳汇造林(含竹子造林)项目必须是在无林地上实施的造林项目,在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上的造林都不能列入碳汇造林项目。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必须是人工林。(4)项目具有额外性。通过碳汇项目的实施,产生的项目碳汇量高于基线碳汇量的情形,且这种额外的碳汇量在没有拟议的林业碳汇项目活动时是不会产生的。

  碳汇造林项目仅仅指以增加碳汇为最大的目的的造林活动,以获取经济收益为最大的目的的经济林(果树、桉树、橡胶树等)和苗圃林很难被认定为碳汇造林。不管是碳汇造林,还是森林经营,均指人工林,因此,天然林不符合开发条件。目前没有批准的可用灌木营造的方法学,所以灌木林也不可以申请。

  根据林业碳汇方法学的要求,(造林)成林后和(森林经营的)中幼龄林的植被状况一定要达到连续面积≥0.0667公顷、郁闭度≥0.20、树高≥2米(m)的要求。因此房前屋后、田间树(即四旁树)无法达到连续面积≥0.0667公顷(即连续面积满1亩地以上)的要求。村集体的林地是能申请开发的。

  ◆我的林地没有林权证,但是有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和政府的证明文件,能代替林权证作为有效证明吗?

  土地权属证明要求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没有林权证,也能够正常的使用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和其他的政府证明文件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根据国际国内有关规则和项目实践,林业碳汇交易项目开发与交易需要按一定的程序进行。依据CCER项目开发流程,这里总结了7个关键点,具体如下:

  由咨询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基准线识别、造林作业设计调查和编制造林作业设计(造林类项目),或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类项目),并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获取批复。

  项目业主协助咨询机构开展调研和开发工作,识别项目的基准线、论证额外性,预估减排量,编制减排量计算表、编写项目设计文件(PDD)并准备项目审定和申报备案所有必需的一整套证明材料和支持性文件。

  由项目业主或咨询机构,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备案的审定机构,选用适合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依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独立审定。由项目业主及咨询机构,跟踪项目审定工作,并及时反馈审定机构就项目提出的问题和澄清项,修改、完善项目设计文件。审定合格的项目,审定机构出具正面的审定报告。

  项目经审定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企业(央企除外)需经过省级发改委初审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需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示项目真实性的证明,主要证明土地合格性及项目活动的真实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专家做评估,并依据专家评估意见对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审核检查,对合乎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

  根据项目设计文件、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和造林或森林经营项目作业设计等要求,开展营造林项目活动。

  按备案的项目设计文件、监测计划、监测手册实施项目监测活动,测量造林项目实际碳汇量,并编写项目监测报告,准备核证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用于申请减排量核证和备案。

  由项目业主或咨询机构,跟踪项目核证工作,并及时反馈核证机构就项目提出的问题,修改、完善项目监测报告。审核合格的项目,核证机构出具项目减排量核证报告。

  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专家做评估,并依据专家评估意见对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备案申请材料来联合审查,对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给予减排量备案签发。

  以上七个流程,签发下来的核证减排量就是最终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交易的“产品”。

  项目期是指实施项目活动的时间区间。项目活动开始日期是指实施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活动的开始日期。项目活动开始日期不应早于2005年2月16日。如果项目活动开始日期早于向国家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日期,项目参与方须提供透明和可核实的证据,证明温室气体减排是项目活动最初的最大的目的。这些证据须是发生在项目开始日之前的、官方的或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文件。

  不同项目类型计入期不一样。计入期是指项目情景相对于基线情景产生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时间区间。计入期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确定。林业碳汇项目的计入期分为两种:

  固定计入期:最长为30年,不可更新。计入期的选择并不是越长越好,计入期的选择可根据所选树种的生长特征、土地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时间长短等共同决定。

  一般来说,监测期内项目所在地如果没发生火灾、虫害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通常是每隔4-5年进行一次碳汇量的监测和核证。当然,不计成本的话,也可以每年都监测。

  林业碳汇项目计入期大多分布在于20年。从审定项目来看,97个林业碳汇项目中, 20/26/30/40/60年计入期的项目数分别为53/1/14/5/24个,占比分别为55%/1%/14%/5%/25%。从备案项目来看,13 个林业碳汇项目中,20/30/40/60 年计入期的项目数分别为10/1/1/1 个, 占比分别为 77%/7%/8%/8%。

  在计入期内允许以森林管理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间伐或主伐,但主伐后一定要进行更新(植苗、播种或萌蘖更新均可,取决于项目设计)。但是,间伐特别是主伐时间的设计不能与监测和核查时间相近。

  通过梳理截至2017年3月,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信息平台上的97个林业自愿减排审定项目得出,造林碳汇减排量居首位,其次为竹子碳汇,森林经营与竹林经营减排量相对较小。

  日前,浙江省林业局官微“浙江林业”发布了碳汇造林十大树种推荐,据测算,这十大树种中等立地条件20年生每公顷碳储量可达80—190吨不等。这也是全国首个碳汇树种推荐发布。十大主推树种分别是木荷、樟树、杉木、枫香、浙江樟、青冈、栎树、楠木、栲树、柏木。

  据悉,浙江省“十大碳汇树种”为全国率先发布。“十大碳汇树种”的发布,可指导各地按照科学绿化原则,推广“十大碳汇树种”开展绿化造林,引导公众通过碳汇造林树立绿色节能理念。

  2021年12月31日,我国第一个林业碳汇国家标准GB/T 41198-2021《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发布,并正式实施。

  该标准确定了审定和核证林业碳汇项目的根本原则,提供了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的术语、程序、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作为增加ECO碳汇和实现森林ECO碳汇功能经济价值的主要路径,已成为各级政府十四五期间碳中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同时,该标准确定了审定和核证林业碳汇项目的根本原则,提供了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编者注:本文由河碳中心根据网络公开资料、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参考报、人民法院报、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智研咨询、华宝证券研究创新部、双碳战略联盟等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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