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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险保障视角审视和推动我们国家农业保险的发展

时间: 2023-12-03 22:10:00 |   作者: 专题专栏

  过去十年,我国农业保险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同时,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高、“不解渴、不顶用”的问题也一直是各方反映的焦点。如何准确客观评价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强调的农业保险工作要点,也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农业保险转型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课题组对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计量设计了三个有机联系的指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保险保障广度和农业保险保障深度,用来全面计量和评价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和大小。

  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是从宏观视角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层面考察和衡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反映农业保险对农业产业所提供风险保障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农业保险保障广度是从保险覆盖面的角度来测量和反映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反映农业保险对一国或一地区农业生产地域范围和种类数量的覆盖大小,其计算公式为:

  农业保险保障深度是从已承保的农产品产值(或收益)角度衡量农业保险所能提供的风险保障程度,是检验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者收入提供的风险保障和贡献大小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2008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保障程度阶段性增长,保障水准不断提升,从2008年的3.67%增长到2015年的17.69%,提高了1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率25.24%。

  从产业结构看,呈现“种强养弱”的特征,种植业保险保障水平始终高于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但近年来的差距有所缩小。

  从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看,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在2011年以前呈东中西部依次降低的特征,但2011年以后形成“东西高、中部低”的格局,中部地区成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低点。

  从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和农业产值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农业大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相对落后,尚不及其他省份的一半,2015年农业大省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仅为农业小省的1/3。

  分具体品种看,种植业品种保险保障水平呈现出“广度大于深度”的特征;与之相比,养殖业各品种保险保障水平呈现“深度大于广度”的特征,且养殖业各品种保险保障水平要低于种植业各品种保险保障水平,根本原因在于养殖业保险的保障广度扩展不足。

  从保障水平看,近年来我国农作物保险保障水平发展势头迅猛,保障水平领先于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基本处于美国、加拿大20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是目前美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1/8,加拿大的1/6,不到日本的1/2。

  从保障广度看,我国农业保险保障广度相比来说较高,上涨的速度也相对较快,2015年我国种植业保险承保作物面积占全国作物总播种面积的56.4%,为世界中上游水平,高于邻国日本(42.31%),基本处于美国、加拿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

  从保障深度看,我国与典型国家存在比较大差距,2008—2015年我国种植业保险平均保障深度(16.95%)不仅远低于美国(60.64%)、加拿大(39.29%)和日本(41.49%)三个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印度(20.74%)和菲律宾(41.45%)这两个发展中国家,仅相当于印度十年前的水平。

  课题组构建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与影响因素的计量经济模型。模型回归结果为,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总体保障水平并不低,其与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补贴水平基本相适应,甚至略高于理论保障水平。

  第一,尽管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但保障水平的提升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面”的扩大,农业保险保障深度不足且呈下降态势,已成为中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最大短板。

  第二,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区域发展不平衡,总体呈“东西高、中部低”的特征,西部地区后发优势明显,中部地区增长严重乏力;特别是农业大省的保障水而更低,农业保险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契合程度有待加强。

  第三,我国农业保险保障的产业体系不尽合理,总体呈现“种强养弱”的格局,种植业保险保障广度高于保障深度,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保障深度不足;养殖业保险虽然保障深度也不高,但其保障广度甚至比保障深度更低,也就是说养殖业保险的明显问题是规模覆盖率较低。

  第四,与美国不同作物保险保障均衡发展相反,我国不同作物保险的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基本得到较好保障,但种植培养面积较小的品种保障水平还非常低。

  基于前述分析能够准确的看出,未来一段时期,无论是基于国际规律的预测,还是基于农业保险发展内部、外部环境变化的考量,我国农业保险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农业保险将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更全面的风险保障。

  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国家的经济稳健发展将支撑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内在需求将成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的强大驱动力,政府支持力度加大成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的政策红利,世界贸易组织黄箱政策空间越来越小,为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带来了新的契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体系建设日益完善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提供了坚实的风险保障,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目标有很大的可能性在未来十年提前实现。

  抓住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难得历史机遇,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升同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结构性调整等党和国家的宏观战略统筹结合起来,推动农业保险事业向更好、更宽广的方向发展。

  深入分析现有农业保险保障深度不足的根源,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农业保险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农业保险条例》向《农业保险法》升级。

  将农业保险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更加深入、更全面的融合,以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风险保障需求为导向,以国家农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政策导向为重点,不断发挥农业保险保障的基本功能,大力拓展农业保险的衍生功能,实现农业保险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融合。

  建议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保监会部级课题、农业部软科学项目等渠道设立一些相关的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学界专家和行业力量开展有关农业保险保障的基础性、理论性研究,为凝聚各界共识和提升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2007年至今,我国农业保险产品基本都是遵循“保成本”原则设计的“成本保险”,这一设计理念在推动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也是导致农业保险保障深度不足、农民获得感差的重要原因,且局限了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和政府机构的思维,副作用正在显现。未来,应实现农业保险产品的升级换代,最终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

  对于大多数省份来说,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深度是主要突破口,但对于现有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相比来说较低的省份而言,拓展保险保障广度仍是当务之急;另外,种植业保障水平的提升重点是“提标”和“增品”,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的提升重点是“扩面”和“增品”。

  一方面增加保费补贴的弹性,通过保费补贴比例的差异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中部地区和产粮大省的支持和保费补贴力度。

  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政策指引,推动建立政企合作、责任明确、分层承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为我国农业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张峭,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越,现供职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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