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6-09 09:28:53 | 作者: 组织建设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增强全社会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树立宿迁建筑业的品牌和良好形象,根据《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22年度宿迁市“项羽杯”优质工程的项目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装饰、安装、钢结构等各类工程。
2.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获得省、市设计奖项的工程优先考虑;
4.工程未曾发现质量上的问题和隐患或质量上的问题投诉少于3起,在施工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1.住宅工程:建筑面积≥5000㎡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的居住小区或组团。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的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的群体建筑。
4.市政工程:工程建设价格≥800万元的城市道路、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的桥梁工程;单位工程≥200万元的城市照明工程。
5.园林工程:工程面积≥10000㎡或工程建设价格≥500万元的园林综合工程;绿化面积≥3000㎡的附属绿化工程;其它具有创新示范和指导作用的园林绿化精品工程;绿化养护面积≥50000㎡或合同价≥100万元的绿化养护工程(自合同期签订起养护半年以上的养护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建设价格≥5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的公共建筑整体装修工程;工程建设价格≥500万元的建筑幕墙工程。
8.安装专业工程:工程建设价格≥500万元,且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钢结构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的钢框架住宅或公共建筑工程;单跨跨度不少于50m的网架、网壳等空间结构工程。
11.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但有重大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有代表性、工程质量特别好、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2.工程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
7.反映申报工程项目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或先进性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1.宿迁市“项羽杯”建设工程由施工公司自愿申报;县(区)主管的工程,由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市有关部门主管的工程,由市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市有关部门与地方合资建设的工程,由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推荐。
2.各县(区)涉及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项目,统一由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1.申报附件材料应按规定的内容顺序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并编目录,打印页码,封面印制申报材料名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