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6-17 20:12:35 | 作者: 半岛游戏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为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根据2024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划,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筑施工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4〕1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2024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划》(建稽函〔2024〕212号)。
(三)施工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每市随机抽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少于4个。其中:市辖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少于2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县(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1个(政府投资项目或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广德市、宿松县不少于2个(政府投资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
本次抽查分为4个组,由我厅相关处室负责带队,每组配备执法人员2名、专家若干名、联络员1名。
(一)请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格外的重视,准备必备的检查设备,积极努力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组不听汇报,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形成问题清单,现场反馈检查情况。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下发执法建议书。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推送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各组在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及检查材料交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汇总,由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在厅网站公告。
(四)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细则等相关要求。
请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科(处)室联络员名单、手机号反馈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