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30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4-01-31 03:56:18 | 作者: 半岛游戏
号)由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林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新福建建设,严格落实《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来更新的同时,造林绿化重心从量的扩张向量质并重、更绿更美、共建共享转变,积极地推进“三带一区”“三沿一环”“两带一窗口”等森林生态景观建设,大力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加大珍贵阔叶树种造林,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科学实施森林经营,不断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6.8%、居全国第一,乔木林亩均蓄积7.8立方米、比全国平均高23%,植被生态质量全国第一,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
2021年4月,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张兆民带领调研组,赴贵州、广西考察调研优化森林林分结构工作,并形成考察报告,系统总结分析了贵州、广西的的好经验、好做法。下一阶段,我们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吸收贵单位的宝贵建议,进一步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ECO碳汇增量。
一、加强顶层设计。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组织编制《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在“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百城千村”“百园千道”“百区千带”以及松林改造提升、桉树纯林改造、武夷山脉森林ECO保护和修复、龙岩森林ECO保护和修复等工程建设,确保林分结构逐步优化,森林质量和ECO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划定生态红线。依照国家统一部署,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牵头的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已正式上报国家。红线划定时,从始至终坚持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将全省生态空间中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均划入其中,如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衔接矛盾冲突后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沿海沙(泥)岸基干林等,有效筑牢了我省生态安全屏障,为提升我省生态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提升生态质量。一是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合理的安排年度绿化任务,实现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逐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合理地布局绿化空间,科学选择绿化树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提高乡土珍贵树种比例。持续推进“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至2025年,计划完成植树造林400万亩、封山育林500万亩,并通过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树种结构,有效发挥森林、湿地、草原、土壤等的固碳作用,增强ECO碳汇能力。二是强化森林可持续经营。坚持“质量并重,以质为先”思想,以调结构、提质量为主,着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高森林ECO质量、稳定性和碳汇增量。至2025年,计划实施森林抚育1500万亩。三是实施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以马尾松为主要树种的林分改造提升行动,采取皆伐改造、带状采伐改造、择(间)伐抚育改造等技术措施,加大乡土珍贵阔叶树种造林,调整树种组成,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至2025年,计划完成松林改造提升1000万亩。四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武夷山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退化林修复等技术措施,提高森林质量,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ECO。至2025年,计划建设国家储备林5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00万亩。五是加强天然林保护与修复。2020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区域全面封禁、严格保护,一般区域采取天然更新和人工培育相结合方式开展生态修复,促进形成混交复层林。同时,积极开展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保护、重点区域森林ECO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引导形成混交复层林。至2025年,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6200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地面积保持在4295万亩以上。
三、用好采伐政策。一是适当放活采伐管理。2007年,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我省开展了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受到了林农的欢迎。目前我省继续执行该政策并进行了完善,要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开集体商品林采伐限额分配方案,采伐限额应当优先保证灾害性林木采伐清理需要,其中采伐限额确实充足的县(市、区),向社会公开限额数量和使用规则后,可直接按照申请采伐先后顺序使用。2020年,我局印发《福建省省级公益林桉树采伐改造方案》,放宽更新年龄、采伐强度限制,有改造提升计划的市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组织实施。二是放宽采伐管理政策。放宽皆伐面积,对人工商品林,坡度30度以下(含30度)的,可以实施小班经营法,皆伐面积最大可达到300亩,宽于国家采伐作业规程的规定要求。灵活采伐年龄,短轮期用材林的主伐年龄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定向培育的森林,其用材林主伐年龄依照方案中经营类型成熟年龄确定;对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其他用材林,其主伐年龄按国务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中《用材林主要树种主伐年龄表》的规定执行。三是推出提升森林质量采伐政策配套。鼓励培育复层混交林,对人工商品林的皆伐伐区,可参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适当保留少数的树木,采伐迹地按新造林地进行营造林管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真实的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规定并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鼓励和支持抚育采伐,人工商品林抚育采伐可以把明确保留林木的合理株数、目的树种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不能造成天窗作为控制目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省属国有林场管理部门可对各类人工林伐后保留林木的合理株数标准作出规定;为培育大径材或套种珍贵树种的,可对近熟商品林实行抚育采伐。适当放宽低产林改造标准,对因不适地适树造成林分质量差、无培育前途、郁闭度在0.3~0.5的中幼和近熟人工用材林,经评审备案后,可按低产林进行改造。
四、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全方面推进林长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设立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副林长,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工作机构,将优化林分结构等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生态保护发展机制。二是推进林业智慧管理。2019年,我局启用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为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实现申请、收件、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全网络办理,并实现与国家林草局、省直有关部门共13个系统的对接和资源共享。2020年,我局完成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涵盖植树造林、森林经营、沿海基干林带、木本油料和竹林管理等模块,进一步提升了我省营造林项目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推进。省水利厅正在牵头起草《关于贯彻落实习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快速推进水土保持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代拟稿)》,将优化森林林分结构作为全方面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优化森林林分结构作为当前水土保持工作巩固提升的重点内容,拟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将引导推广使用多样化树种营造混交林,加大城乡绿地生态功能,优化森林景观林带结构,有效发挥森林服务功能,构建稳定高效多功能的森林ECO。2020年,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厅、省委政法委、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查办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刑事案件11起,侦破6起,收缴野生植物活体4105株、制品96件、红豆杉原木24段、红豆杉树兜5个。下一步,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及其制品行为,开展水葫芦、互花米草、薇甘菊、福寿螺等外来物种调查,防控红火蚁和草地贪夜蛾等外来入侵物种,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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