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知识点:国有林地运用权
时间: 2023-11-24 07:40:28 | 作者: 半岛游戏
国有林地运用权,是指全民一切制单位、集体一切制单位和公民个人依法对国有林地所享有的占有、运用和收益的权力。
根据我国《森林法》第15条的规则,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林地运用权,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砍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运用权,国务院规则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运用权,能够依法转让,也可依法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协作造林、运营林木的出资、协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契合上述转让、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协作造林,运营林木的出资、协作条件的,已获得的林木砍伐许可证可依法转让。《森林法施行法令》第15条规则,“国家依法维护森林、林木和林地运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吞运营者依法一切的林木和运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运营者,依法享有运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1、凡本网注明“来历:建造工程教育网”的悉数著作,版权均属建造工程教育网一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法运用;现已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运用,且一定要标示清晰“来历:建造工程教育网”。违背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材料为网上收集转载,均极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关于本网刊载著作触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络,本网站核实承认后会赶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著作,并不代表认同该著作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运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络,并自傲法律责任。
上一篇: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下一篇:
林权登记的三个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