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新闻资讯 > 中标公示

四川: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现在的状况与对策研究

时间: 2024-10-09 08:27:22 |   作者: 中标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党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相关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四川交警总队党委具体部署和任务分配,本文作者对标2023年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工作安排,围绕“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课题,采取实地调研、资料查询等方式开展了专题研究,提出了逐步加强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对策,供大家借鉴参考。

  四川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和交通大省,近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农村地区道路交互与通行建设,以“四好农村路”等一系列工程为抓手,累计投资2509亿元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建设,路网总规模、新改建里程、新增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个数实现“四个全国第一”;全省农村户籍人口约5543万人,约占全省66.2%,农村道路达39.6万公里、约占全省80%,农村机动车达1134万辆、约占全省55%,每年平均增长68.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1685万人、约占全省62%,每年平均增长72.3万人。此外,四川省农村地区涵盖高原、山地、河谷、丘陵、平原等地形地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冰雪雨雾等路段交织,地质灾害频发,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大、民族文化多样,交通环境复杂多元,事故多发易发,事故总量约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45%,一直以来都是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的重点地区。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受限于管理理念、经济发展等主客观因素,在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上还存在发展不均衡、不全面的问题,属地道安办没有充分的发挥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综合治理作用,缺乏对道安工作的统筹,个别基层领导思想认识不统一,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发挥带头作用,有些甚至对政策搞变通执行或不执行,导致本地区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制度机制不健全。部分基层道安办、交管办照搬上级文件方案,未因地制宜进行细化落实,没有对本级的隐患排治、劝导宣传、联勤联动、装备配备、资金保障等机制进行细化完善,导致上级工作部署无法落实落地。三是责任体系不明确。部分属地党委政府未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统筹谋划,未将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日常推进、检查、督办事项,“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在村”的工作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县区主管、乡镇主责、村社主防”的责任体系还未完全形成。

  一是交安设施标准执行不足。当前,农村道路的安防建设标准主要是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为主,虽然明确了道路交安设施建设技术参数,但该文件仅作为推荐参考,不具有强制性,导致各地在修建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一级道路时虽然有安防建设相关设计,但受等因素影响,在最终建设时却经常被削减甚至取消。二是道路隐患整改存量较大。近几年四川省围绕“三必上、五必上”要求,开展了包含道路护栏、标志标线等一系列交安设施补建工作,2013年,全省提出了建设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计划,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各地安防设施配备率大幅度提高。截至2023年7月,全省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建成约8万公里,但其仅占全省农村道路总里程的20%,特别是乡级以下的村道安防设施、标志标线覆盖率非常低。三是新增道路安防验收缺位。当前四川省农村道路(除国省道外)按等级规划区分,主要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民集体等筹建,在安防设施建设上缺乏统一的共识和执行,加上交管部门还未按照“三同步”要求参与新增路段的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导致部分道路通车时就存在大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大了后期整改的难度。另外,四川省由于脱贫攻坚、森林防灭火、应急抢险等工作需要,在部分农村地区兴建了大量 “扶贫路”“产业路”以及防火应急便道等,这些路段的承载能力、安全性本身不如普通公路,甚至有的在使用性质上还属于内部专用通道、自建自用通道,但由于缺乏管理,许多村民反将其作为日常出行、务农务工的“捷径”,客观上增加了安全风险。

  一是部门力量协同不到位。四川省农村地区机动车及驾驶人保有量和道路通车里程较多,且增长较快,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却十分薄弱,与农村发展不相匹配,对此,省、市、县三级均设有道安办负责统筹整合各部门力量开展交管工作,其成员单位涵盖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虽然各部门都按自身职责参与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但各地道安办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不够,工作力度不平衡,部门单打独斗、缺乏信息互通、整体联动等情况任旧存在,对隐患排治、劝导纠正、宣传教育等工作推进不足,未形成监管合力,没有发挥“1加1大于2”的效果。二是专业力量配备不到位。四川全省农村地区共有交警中队471个,交警警力约占总警力的13.17%,在实行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之后,全省有1483个派出所被赋予交管工作职能,但由于派出所自身职责多、任务重,在交管工作方面参与程度相对较少,交管“职能融合”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加之拆乡并镇后,很多乡镇辖区面积成倍扩大,平均每个派出所辖区道路里程达237公里,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警力与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量的倒挂。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到位。虽然四川省专门发文对各地专、兼职交管员、劝导员的数量和相关任务进行了明确,并鼓励行业力量融入农村交管工作。但许多地区在乡镇交管员、劝导员配备数量上还不达标,有关人员基本都是兼职,日常承担工作较多,能够投入到交通安全管理的精力和时间不足,且有关人员普遍缺乏交管业务知识技能,工作上的能力较弱。此外,由于缺乏财政保障,部分地区劝导员工作补助较少,造成有关人员缺乏工作主动性,且个别地区对行业资源的整合还不到位,相关社会力量也没有深度参与交管工作并充分的发挥作用。

  一是科技规划不足。随着乡村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农村地区机动车普及率、道路增长量、路面硬化率持续提升,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群众出行方式等越来越接近城市。但相较于城市道路已将交通技术监控等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纳入城市管理规划建设,农村道路的科技规划建设还未明确,导致农村交管科技信息化支撑保障滞后于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需求。二是科技建设不足。四川省农村地区在交安设施建设,特别是路面感知源、提醒警示设备等科技信息化建设方面起步较晚,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道路,当前全省农村道路卡口、视频监控、执法取证等设备占比不足14%,道路管理科技设备每公里覆盖率仅为3.32%,远低于城市道路的211.47%。三是科技应用不足。相较于城市,农村地区在科技应用上还存在比较大差距,部分地区科技强警理念还未完全建立,还未形成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能的意识,应用单兵数字装备、执法站点数字平台、路面卡口监控等服务实战的能力还较为缺乏,在数据融合、数据建模等方面还较为薄弱。此外,在推进“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监控设备数据的接入整合上还不够,不能有效填补路面感知盲区,更没有将有关数据分析作为调整勤务部署、提升执勤执法效率的客观依据,离科学布警、精准勤务、精确查缉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一是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差。近年来农村地区全面发展,汽车普及率快速攀升,但农村交通文明程度和机动化程度不匹配的矛盾突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制意识相对薄弱,交通行为自由随意,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出行屡见不鲜;部分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薄弱,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突出。二是农村民风民俗对交通安全管理形成挑战。四川省农村地区人口众多、幅员辽阔,涵盖了藏、彝、羌等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地区间民风各异、风俗不同,个别地区交通陋习突出,给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增添了难度,特别是部分地区在农村公路上占道经营、占道设宴、占道出殡等情况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安全风险隐患十分突出。三是宣传教育不够精准深入。受限于客观条件,农村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相比来说较低且人口分布较为分散,而当前四川省在乡、村两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依托横幅、宣传展板、大喇叭等传统阵地,针对“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进行差异化宣传力度不够,缺乏对部分村民聚居点、穿乡过镇主通道等安全风险突出地区,以及涉牌涉证、酒驾醉驾、农村“双违”等重点违法易发的高风险人群进行点对点精准宣教劝导。

  一是综合治理,强化党政主导。推动属地党委政府将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和党政“一把手”工程。进一步明确县级领导包乡镇、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村(居)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责任体系,确保分工明确、措施明细、责任明晰。推进各级“道安委”“道安办”实体化运行,坚持落实季度成员单位联席会和月度主任会议制度,落实多部门联合办公,并借助纪检监察部门、政府督查室等力量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综合治理专项督查,推动研究解决和督办农村交管重大问题,下达“清单式”工作任务,着力改善道安委成员单位“只参会、不履职”的困境。二是健全机制,强化支撑保障。认真落实四川省安委办和道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综合治理提醒、督促、约谈制度》《乡镇领导干部赴亡人事故现场制度》《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农村交管人员管理办法》等系列机制制度,从日常管理、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方面健全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形成“县区主管、乡镇主责、村社主防”的分级治理格局。将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政绩效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等挂钩。建立完善事故深度调查追责机制,强化责任倒查,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

  一是要明确建设标准,推动安防设施落实。推进落实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根据四川全省真实的情况,细化不一样的等级道路的安全护栏、标志标线、声光电设备等交安设施建设要求,并将其纳入全省农村道路建设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确保农村道路安防设施建设有章可循;推动将农村道路建设纳入县级道路交通规划委员会统筹管理,并实现交警部门“入规” 提前介入新建道路安防规划设计,确保按照“三同步”要求落实安防设施建设。二是要抓好隐患排治,推动安全风险清零。加强完善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治机制,推动建立县“道安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与乡镇协同配合的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治工作架构,对已建道路进行定期排查、定期整改、定期回访,持续落实“三必上、五必上”要求,强化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硬件建设。加强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水库、景区、寺庙等区域专用道路的监督管理力度,增加安防设施,落实硬隔离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防止“专用路”变“公共路”,打好安全补丁。三是要做强科技建设,推动管理效能提升。学习借鉴江苏等省外先进做法,大力推广攀枝花、南充等省内先进经验,将城市道路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理念和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延伸拓展至农村地区,将大工程细化分解为阶段性小目标,小步快跑着力破解农村交管信息化“没钱建、无人管、用不好”等问题。按照公路防控体系感知源建设要求,将农村道路卡口、视频监控、哨兵系统等科技 信息化设备纳入“三同步”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并接入、融合“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畅安工程”等数据信息,通过视觉计算、融合通讯、视综平台等新技术,实现平台融合、数据共享,提高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指挥调度水平,增强基层快速反应、查缉、处置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农村交警中队数字化警务室,并将相关信息接入乡镇交管办,实现“可视可呼可调可用”,提升基层民警及“两站两员”工作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双源头治超。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治理,依托货运进出场站两个源头和路面监管设备,健全完善货物运输车辆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有效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在进出货场站建设相关计重、监控设备,并将其接入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治超站、执法站,实现动态监管,严禁超限超载货车进出场站;依托路面卡口、视频监控、执法检查站等,对超限超载货车进行拦截处置,并通过联网平台,同时向属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推送信息,实现全程监管、多点联动、一超多罚,构建双源头闭环治超新格局。二是切实抓牢重点企业源头管理。联合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将客货危运输企业,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及时修订不适应交通安全管理和农村新业态安全发展需求的规章制度,建立由属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组成的三级监督管理机制,分层分级开展全覆盖检查;要层层传导压力,让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车辆定期检测和动态轨迹监测提醒机制,及时掌握车辆状态,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驾驶资质审查,严格防范“问题车、问题人”从业、上路;要建立违法违规线索线上发现、线下查控、溯源问责的管控机制,制定重点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分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启动深度调查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个人、企业责任。三是重点加强私家车源头管理。针对农村地区私家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的实际,根据农村人员关系紧密的特点,要以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乡村行动为抓手,发挥“两员”“熟人”优势,对辖区村社进行摸排,建立本地私家车及驾驶人等交管基础信息台账;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推进服务前移,将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至农村交警中队、派出所,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对驾驶人员资质、车辆信息进行审核,及时提醒群众临期换证、检车,提高车、证审验率,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对掌握的驾驶资质不合格、酒醉驾、涉牌涉证高风险,以及交通违法未处理、交通事故未结案等重点人员,落实点对点盯防,通过上门宣教、精准劝导、定期巡访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风险化解不出村。

  一是强化农村圈层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农村道路管控力度,不断探索以行政村(社区)为基点,以乡镇边界为线,以县域为界的三道圈层建设,构建圈层化、网格化、体系化的农村道路管控格局,推动形成“以点控线、以线保面”点线面结合的分层分级联防联控管理模式,实现与国省道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防控体系的整体联动,相互策应,切实增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质效。二是强化“所队融合”改革。持续深化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职能融合警务机制改革,充实农村交管警务力量,按照“融合治理、职能互补”要求,压实农村派出所交管责任,实行派出所“全警管交通,职能全融合”,交警队重点抓好国省干道管理、一般程序事故处理、重大工作兜底,夯实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基础。各地可借鉴南充做法,结合自己实际明确派出所与交警中队的事权责任,推动将农村交管纳入派出所主责主业,切实做到“共管共治、各有侧重”。探索建立流动执法机制,统筹城乡警队警力分布,推动各地在现有机动力量的基础上,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流动执法队伍,组织城市警力、机关警力支援农村地区,将勤务重心向管理薄弱的农村地区倾斜,提升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见警率、管事率,特别是要加大在务农务工高峰期、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及村民聚居地、穿乡过镇等重点道路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非法改拼装、违法载人等重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净化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三是强化社会力量整合。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及安委会、道安办文件要求,加强“两站两员”“警保”合作劝导等社会管理力量配备,有效整合乡村干部、交通管理员、交通劝导员、网格员、安全员等社会力量资源。交管办牵头指导村、社基层组织防范风险,引导保险、邮政、银行等行业力量融入,鼓励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热情参加,汇聚农村交管社会治理合力,做实做强末梢管理。

  一是加强常态宣教。建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积极推动完善农村学校、企业、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客运班线站点、电商服务站、场镇等村民集聚点位的“一栏一标语一广播”等规范化建设,抓好广播、电视、电台、“两微一抖”等线上平台内容投放,针对不同人群认知特点,以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提升宣教工作渗透性。二是加强精准宣教。分析农村“一老一小”、务农务工等特殊群体出行需求、出行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宣教内容做适应化调整,由“路口劝”向“上门劝”拓展;加强大数据融合研判,对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风险画像评估,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数据为支撑,由“广泛劝”向“精准劝”聚焦;及时掌握车证检(审)、车辆报废、保险临期等信息,由“管理劝”向“服务劝”延伸。同时做好“群众集会”事前宣、“农忙采摘”贴近宣、“休闲观光”服务宣、“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警示宣等,提升宣教工作针对性。三是加强特色宣教。重点针对多民族聚集地民风民俗的特点,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行红白喜事报备、交警赶场、司仪劝酒驾等符合本地实情、具有本地民俗特色的宣教制度,充分的发挥农村基层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鼓励村委会、社区、村民、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结合当地实情,推动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联的内容列入村规民约、道德公约,不断强化群众自治效果,提升宣教工作实效性。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半岛棋牌/企业动态
项目展示
法律法规
招标采购
中标公示

党群中心

专题专栏
活动动态
学习中心
组织建设

人力资源

人才理念
日常管理
半岛游戏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