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数字化建设赋能行政执法工作高效的建议——民革湖南省委会积极建言
时间: 2024-11-27 22:57:46 | 作者: 招标采购
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化的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为代表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在数字化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经验,但如何依托数字化建设引领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减轻执法压力、减少执法纰漏、做好分析预判,实现执法质量、效率和动力三要素全方面提升,仍有待细致研究。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结合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探索数字化赋能执法工作的经验,总结提炼出具有战略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顶层规范。二是完善法规保障。配套出台数字化执法相关法规条例,确保工作有据可依、高效推进。三是构建协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执法部门信息交互、执法联动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架构,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推进标准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化建设相关重点领域标准的修制订工作,加大对已有标准规范的推广力度,让标准化建设成为“新基建”领域共识;引导基础条件较好、总实力雄厚的地区有序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实现接口数据的标准化转换,逐步解决多次录入、对接困难等问题。二是搭建执法平台。借鉴浙江经验,其开发的“浙政钉”APP,完整搭建信息共享共用、对象分类管理、现场执法检查、风险预警提醒等模块,实现了查询、检查、预警、统计等功能。通过搭建推广统建的系统平台,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全闭环管理,可以全方面了解和展示各部门的执法情况,也利于各部门及时共享信息、降低执法成本、防范化解风险。三是实现一网统管。探索推进执法监管相关应用系统的部门、人员和事项全覆盖,让所有执法行为统一记录、调度事项统一处理、执法过程有迹可循。
一是深化科技引领。快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层次地融合,如区块链、元宇宙、人工智能等,力争落地更多有实效的应用场景。二是推进深层次地融合。聚焦扩大治理空间、缩短流转时间、创新数字监督等重点,强化供给侧与需求侧深度沟通交流,以需求为导向,让业务与数据完美契合,使数字化建设更贴合业务发展需要。三是赋能特色应用。挖掘执法领域适于开展数字化建设的重要环节,针对性地运用信息化手段来补齐短板、提升效能,打造一批数字化执法的典型案例和示范品牌。
一是加强政产研协同。积极地推进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充分的发挥各主体的优势特征,鼓励各方从独立创新转变为合作创新,切实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系统升级迭代周期、问题申诉解决周期,运用技术方法化解执法难题。二是提升数字素养。依托政策优惠、物质奖励,吸引更多既懂得执法业务又了解数字化的复合型人才参与到数字化建设中来,鼓励研发更多符合本地实际的产品和成果;大力开展信息化培训指导,落实数字执法标准化要求,全方面提升数据获取、分析、运用能力,促进执法工作队伍数字素养与技能全方面提升。三是营造良性生态。在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注重协调部门、层级、供应商之间关系,协同推进信息产业链条优化升级,防止行业内同质企业恶性竞争和寡头垄断所造成的低质低效;统筹好建设与运营的关系,明晰管理运维责任,实现设计-建设-使用-运营一盘棋,避免建设使用“两张皮”,增强数字化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和持久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