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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贵州林地补偿规范 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办理方法

时间: 2024-01-08 07:11:30 |   作者: 招标采购

  为了加强林地办理,实在维护林地资源,维护林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合理运用和各项建造事业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结合我省实践,拟定本方法。大律师网小编今日给我们带来2016年10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经过,自2016年12月18日发布实施的《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办理方法》,欢迎各位阅览了解。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正〈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办理方法〉的决议》现已2016年10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地办理,实在维护林地资源,维护林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合理运用和各项建造事业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结合我省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进行勘查、挖掘矿产和各项建造工程,应当不占或许少占林地。确需征收、征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林地运用手续。

  第三条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项目包含森林植被康复费、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

  第四条依法征收、征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交纳森林植被康复费,付出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

  暂时征用林地的,应当交纳森林植被康复费,对被暂时征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许运用权人依照暂时征用林地的年限和当地犁地年产量予以补偿;对林木形成危害的,应当对被暂时征用林地上林木的所有权人或许运用权人付出林木补偿费。

  第五条征收、征用林地的,森林植被康复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担任预收。

  暂时征用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地,暂时征用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植被康复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担任预收;暂时征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森林植被康复费由市、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担任预收;暂时征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森林植被康复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担任预收。

  第六条森林植被康复费征收规范依照康复不少于被征收、征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求的查询规划规划、造林培养、维护办理等费用核定。详细征收规范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砍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1.归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造项目的,依照本条第(一)、(二)项规则征收规范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依照本条第(一)、(二)项规则征收规范2倍征收;

  2.归于经营性建造项目的,依照本条第(一)、(二)项规则征收规范2倍征收。

  公共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包含: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电力、通讯、动力基地、电网、油气管网等建造项目。公共事业建造项目包含:教育、科技、文明、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维护、防灾减灾、文物维护、社会福利、市政共用等建造项目。经营性建造项目包含:商业、服务业、工矿业、仓储、乡镇住所、旅行开发、饲养、经营性墓地等建造项目。

  第七条对村庄居民依规则规范建造住所,村庄团体经济安排建筑村庄路途、校园、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性建造项目和保证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康复费。法令、法规对减免森林植被康复费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八条林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依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州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一致年产量规范和征区域片归纳地价进行补偿。

  1.幼龄林(包含未成林地苗木),为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育婴、管护悉数出资的2倍;

  2.中龄林、近熟林,为被征收、征用林地上木材产量的1倍;成熟林,为被征收、征用林地上木材产量的0.5倍。木材产量按当地上一年度同类木材的均匀销售价乘以林木积蓄量。

  (二)特种用处林、防护林,为本条第(一)项第2目中龄林、近熟林补偿规范的2倍;

  2.收益初期、衰退期的经济林,为当地同类经济林收益盛期上一年度年产量的2倍;

  (五)竹林、竹笋,为被征收、征用林地上竹林、竹笋产量的2倍,竹林产量以当地上一年度的单株均匀销售价乘以总株数,竹笋产量以当地上一年度均匀亩产量乘以销售价;

  苗圃地苗木补偿规范:运用林木栽培资料或许繁衍资料出产的胸径5厘米以下的苗木,依照当地上一年度同树种同规范苗木商场均匀销售价乘以株数的总价值予以补偿;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参照评价价值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收、征用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应当高于本方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则的规范,详细方法为该规范的2倍。

  第十一条被征收、征用林地需求砍伐林木的,应当依法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凭据砍伐。砍伐的林木归被征收、征用林地的林木所有权人。

  第十二条森林植被康复费归于政府性基金,归入同级财务基金预算办理,实施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植树造林、康复森林植被。详细运用方法由省人民政府财务、林业主管部门另行拟定。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的森林植被康复费,依照省、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二、二、六份额分配,由省人民政府财务主管部门依照预算办理的有关法令法规拨付到被征收、征用林地所在地的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越权审阅批阅、多收、减收、免收、缓收,或许隐秘、截留、移用,坐收坐支森林植被康复费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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