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山镇关于印发《20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8-16 13:37:15 | 作者: 项目展示
为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扎实做好2020-2021年度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制定了《峄山镇2020-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济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关于逐步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的意见》和《邹城市2020-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全方面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依法治火、科学防火,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加快建立完整森林防灭火长效机制,全方面提升森林防灭火工作水平,努力控制一般火灾,杜绝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受伤或死亡事故,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为重点,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使宣传教育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覆盖社会每个方面。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防火期的始终,突出抓好三次集中专项活动,2021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2021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火患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转变丧葬观念,为森林防火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增加森林防火固定宣传标牌标语的密度,各森林防火重点村要制作2幅以上固定防火宣传标牌或粉刷2幅以上宣传标语,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在林缘和林内的主要通道每公里设置1块固定宣传牌或粉刷1幅防火宣传标语,依托中小学校组建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公益活动。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各管区、村要组织人员采取人工割除、化学除草等手段,彻底清除重点部位、墓地、农田、道路两侧和林缘的杂草灌木,降低可燃物载量。林缘500米范围内的农田和墓地要逐一调查摸底,彻底摸清林区墓地的数量和分布,全部登记造册,与农田主和坟主签订禁火责任书。重点林区、重点村庄的主要部位要建设以石砌墙为主的森林防火阻隔带,林村、林路、林田交接处、林区坟地集中部位要打造防火隔离带,以防外火侵入。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防火期内,各管区、村要在进山入林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及时对进山入林人员进行教育和贴身携带火种的收缴,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在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防火紧要期,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必须实施封山。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重点时期,要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部位周边村庄的智障人员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各管区、村在本防火期内至少要组织并且开展好三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2021年元旦期间,组织并且开展“元旦期间野外用火集中整治活动”,“清明节”前,组织并且开展“清明节期间野外用火集中整治活动”,“五一劳动节”前,组织并且开展“五一期间野外用火集中整治活动”。各管区、村要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对所有特殊人群全部登记造册,明确专人监护,签订监管责任书,严防特殊人群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我镇林区内散坟数量大,分布面广,多数森林火灾因上坟祭扫引发。受传统风俗习惯影响,上坟祭扫和祭祀用火难以完全杜绝,因此,对林区散坟外迁和集中管理是控制火源的根本性措施。要按照省、济宁市、邹城市要求,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林区墓地管理办法》,民政办要会同各管区、村按照一个行政村一处或多个行政村一处的标准做统一规划,快速推进林区公益性墓地建设。
(四)强化林火监测预警能力。林火监测预警体系对及时有效地发现火情,快速组织扑救,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损失,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要逐步加强视频监控点、瞭望台、护林房等林火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林区瞭望率达到80%以上,视频监控率提高到75%以上的目标。
(一)完善扑火预案。各森林防火重点村要安排专人做好防火巡查,登记好巡查日志。镇做好森林防火分队的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做到每名队员都能熟悉预案内容,熟练防火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若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临灾不乱、行动迅速、决策科学、处置有力。
(二)加强专业消防队伍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通知要求,抓好镇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建章立制,明确职责,集中组织培训演练,配齐森林防灭火单兵器械装备,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担负起全面巡查和快速扑救森林火灾的职责。
(三)强化基础保障能力。按照标准合理规划林区防火道路,切实加大建设力度,确保若发生火灾,专业队伍能够在最短时间到达火场,迅速组织扑救,把损失降到最低。加强物质储备库建设,按照物资储备标准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库,增加先进的森林防灭火机具装备数量,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能随时调用。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照标准配足装备,增加少数的先进、新型、高效灭火装备和以水灭火机具。
(一)健全责任体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五条标准”的要求,强化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积极推行落实重要山头、林区科级干部包保责任区制度,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问责和约谈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奖惩制度,明确责、权、利,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加强值班调度。落实领导带班和防火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在防火期间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火情信息上下畅通,指挥调度有力。发生森林火情后,要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带班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亲临一线组织扑救。
(三)搞好督促检查。要坚持镇政府负总责,各管区、村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管区、村自查,镇里抽查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导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在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对重点部位防火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专门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立即或限期整改。
(四)强化火案查处。各管区、村要组成专门巡查队伍,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制止、惩处烧地边地堰、祭祀焚香烧纸、野外吸烟、野炊、玩火等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对违章用火、纵火等违法人员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予以严惩,对造成重大损失要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