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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时间: 2023-08-13 16:22:19 |   作者: 项目展示

  《山东省公共消防设备处理办法》现已201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消防设备处理,进步抗御火灾才能,保护公共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法令》等法令、法规,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二)城市和村庄的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途径(码头)、消防供水管网等消防供水设备;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消防设备处理作业的领导,将公共消防设备建造归入城乡规划,清晰公共消防设备处理责任,和谐处理公共消防设备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展开变革、经济和信息化、财务、住宅城乡建造、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公安消防等部分和安排应当按照各自责任,一起做好公共消防设备处理作业。

  乡民委员会担任本村公共消防设备的处理作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辅导、支撑和帮忙。

  城建、供水、电信、公路等公用企业、作业单位承当国有公共消防设备的建造、保护作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公共消防设备的建造、保护资金归入本级财务预算,及时拨付建造或许保护单位;归于固定资产出资规划的,列入当地固定资产出资方案。

  村庄公共消防设备的建造、保护资金经过村级公益作业经费的规则途径处理;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恰当支撑。

  驻在乡村的机关、集体、企业、作业等单位应当经过多种形式参加乡村公共消防设备建造。

  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建造资金,由开发单位或许出资单位开销,保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许其他处理单位从专项修理资金中开销。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共消防设备的责任;发现损坏、移用、波折运用或许私行撤除、搬迁、停用公共消防设备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消防安排或许有关部分告发。

  对在公共消防设备处理作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分、集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则给予赞誉、奖赏。

  第六条城市消防站的选址、布局、建造规划、建筑规范、消防配备、人员配备等应当契合国家城市消防站建造规范;不契合的,应当增建、改建、配备或许进行技术改造。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独自或许与相邻乡镇、有关单位联合建造消防站。乡镇消防站的建筑规范、消防配备、专职消防员配备规范,按照城乡消防规划和有关规则实行。

  乡镇和村庄的自愿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规则的乡村消防点建造规范配备消防配备。有山林的乡镇、村庄应当结合当地森林防火作业的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消防点。

  建造、改造供水管网时,建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则的距离、设置要求一致装置消火栓。供水管网不能满意消防用水要求的,应当建筑消防水池等储水设备。

  乡镇驻地的消防供水设备由乡镇人民政府建造;村庄消防供水设备由乡民委员会建造。

  第九条接近海洋、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源的乡镇、村庄,应当建筑消防车通道和消防取水途径(码头)。

  没有消火栓和消防供水管网、消防给水缺乏以及没有保证消防车通行的路途的乡镇、村庄,应当建筑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枪、水带等配备,保证火灾补救需求。

  第十条城市路途的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承载力和回车场等应当契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保证消防车通行。

  乡镇驻地、村庄与其他村庄和乡镇连通的公路以及村庄首要路途应当满意消防车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消防通讯设备建造应当契合国家有关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建造的技术规范。

  消防指挥中心应当与各消防站和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交通处理等单位设置火灾调度通讯专线。

  第十二条消火栓专供救活救援和日常消防练习运用。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安排赞同并告诉当地供水企业,不得私行运用。

  第十三条供水企业、有消火栓的村庄的乡民委员会应当树立消火栓档案,清晰检修人员,每年定时查看、保护消火栓,坚持消火栓无缺有用。消火栓档案信息应当及时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安排。

  第十四条供水企业、自建消防供水设备的乡民委员会应当坚持消防供水设备的水压和水量。公安机关消防安排安排补救火灾时,有权运用各种水源;需求加压供水的,供水企业或许其他处理单位应当按照火灾现场指挥员的指令加压供水。

  第十五条消防供水设备的处理单位应当将坚持消防取水途径(码头)、消防水池正常运用、消防用水量的计量计算等归入本单位方针责任处理内容,清晰处理人员责任并催促履行。

  第十六条城市路途、公路、村庄首要路途不能满意消防车通行要求的,处理单位应当及时改造、修理。

  村庄确因特别原因需求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阻隔桩、固定栏杆等障碍物的,乡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诉当地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并采纳必要的应急办法。

  第十八条医院、校园、大型商场、客运车站等人员密布场所周边因泊车占道阻碍消防车通行的,相关单位有帮忙公安机关交通处理、城市处理等部分疏通路途的责任。乡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消防车通道的占用状况进行经常性巡查,帮忙有关部分展开路途疏通作业。

  第十九条电信运营商应当将坚持火灾信号传输线路疏通归入日常查看保护规划,保证消防通讯疏通。

  第二十条乡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保护消火栓和消防器材、保护消防水源、坚持消防车通道疏通等要求归入防火安全条约,并教育乡民、居民自觉遵守。

  第二十一条建筑路途、改造供水管网、修理通讯线路等或许影响救活救援的,有关单位应当提早24小时告诉当地消防指挥中心或许公安消防队。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和下级人民政府实行公共消防设备处理责任状况进行监察、查核;与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派出机关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清晰公共消防设备处理的方针、使命、查核、奖惩等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年度公共消防设备处理作业状况向上一级人民政府陈述。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应当将公共消防设备建造与处理状况归入基础设备建造作业查看内容,并催促履行。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安排应当定时安排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查看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无缺状况;发现不能正常运用的,应当当即告诉有关单位保护、修理。

  第二十五条公共消防设备建造不契合消防规划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安排应当书面陈述本级人民政府。接到陈述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安排或许责成有关部分、单位期限整改。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分违背本办法,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分或许监察机关按照规则责令期限改正,通报批评,并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一)公共消防设备建造达不到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或许规划要求,且未拟定整改方案的;

  (三)对有关人民政府和谐处理的公共消防设备建造、处理事项拒不处理或许延迟处理的;

  第二十七条违背本办法,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则处分:

  (二)未按照规则查看、保护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途径(码头)等公共消防设备,导致不能正常运用的;

  第二十八条违背本办法,私行运用市政消火栓取水的,由公安机关消防安排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偷盗公共消防设备或许其组件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分法》的有关规则处理;形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救活救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则处分:

  第三十条乡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不实行本办法规则的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民委员会安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安排法》的规则处理。

  第三十一条国有山林防火所需的公共消防设备,由林业主管部分担任处理。林区消防站或许消防点的建造、保护,由林业主管部分参照本办法实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1998年8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第93号令发布的《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备处理办法》一起废止。

  分送: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特邀咨询。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分、各直属安排,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各派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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