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财物的税务处理
时间: 2023-08-10 14:26:42 | 作者: 人才理念
咱们一起来学习2014《税务代理实务》重要冲刺知识点:生物财物的税务处理
本知识点归于《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所得税交税申报和交税审阅第一节的生物财物的税务处理的内容。
1.生物财物分为耗费性生物财物、生产性生物财物和公益性生物财物。其间生产性生物财物可计提折旧。
①耗费性生物财物(相当于存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成为农产品的生物财物,包含成长中的农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家畜等;
②生产性生物财物(相当于固定财物):是指为产出农产品、供给劳务或租借等意图而持有的生物财物,包含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③公益性生物财物: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意图的生物财物,包含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②经过捐献、出资、非钱银性财物交流、债款重组等方法获得的生产性生物财物,以该财物的公允价值和付出的相关税费为计税根底。
①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财物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核算折旧;中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财物,应当自中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中止核算折旧。
②企业应当依据生产性生物财物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认生产性生物财物的估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财物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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