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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_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跟学打卡

时间: 2024-01-17 22:52:20 |   作者: 人才理念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企业资产通常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额外支出为计税基础。

  (1)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联的费用为计税基础;

  (2)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市价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联的费用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市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起止时间: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不再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预计净残值:企业应该依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2)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1.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市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外购的非货币性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额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非货币性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得的非货币性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市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数的限制分期摊销。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能低于3年。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依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式,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仅供考生学习参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推荐阅读:购课解锁更多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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