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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某小区违建!被举报

时间: 2024-07-04 07:46:21 |   作者: 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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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0月9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小区内还存在着不少违建现象,后期将安排人员持续开展拆除行动。

  在此,灵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各建筑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条例,

  私自扩建设备阳台及违规搭建空调架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法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

  下一步,灵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持续推进辖区住宅违规扩建、搭建的整治行动,全面完善管理处罚机制,为居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

  温馨提示:建筑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必须遵守相关法规、条例,有违规扩建、搭建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部门将依法拆除违规建筑并对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建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除外。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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