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滥伐林木行不行?刑!
时间: 2023-12-03 22:13:58 | 作者: 日常管理
近期,县概括行政法律局处理一同林业案子过程中,发现滥伐林木体积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经过前期查询与头绪摸排后,我局依法将该案子移交至公安部分。这是“大概括一体化”行政法律变革以来,我局经过“大概括一体化”法律监管数字使用渠道移交的第一个涉刑案子。
3月9日,天台县街头镇概括行政法律队经过依据同享使用接纳到来自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函,发现何某某在天台县街头镇遮山村茶山口自然村的茶山溪旁,在未处理林业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林木砍伐活动。
经实地勘查,当事人何某某砍伐林木共102株,悉数为阔叶树。所砍伐林木立木材积30.43立方米(折合材积21.85立方米)。砍伐林木山场为产品林,林种为用材林。滥伐林木体积数量较大,情节严重。
街头镇概括行政法律队联合县概括行政法律局直属中队将该案子概括收拾,经与公安部分交流后,将该案子移交至公安机关,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在“大概括一体化”行政法律变革布景下,依托“大概括一体化”法律监管数字使用渠道,数据同享、联接疏通、全流程数字化闭环,完成了违法头绪互联、法律规范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是跨部分、跨范畴多部分协作机制的生动实战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