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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政府林业管理将受到重大冲击

时间: 2024-01-28 22:09:43 |   作者: 人力资源

  入世意味着我国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所有企业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第一,市场进一步向国外开放,必然引起价格上的竞争;第二,现在的关税将进一步调减;第三,非关税壁垒将被取消;第四,直接的贸易补

  入世意味着我国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所有企业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靠前,市场进一步向国外开放,必然引起价格上的竞争;第二,现在的关税将进一步调减;第三,非关税壁垒将被取消;第四,直接的贸易补贴也将取消。由于我国是少林国家,前几年老林区又出现了资源危机,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空前重视。因此,为吸引国外资源,保护国内资源,1997年我国主动将胶合板关税税率由20%降为15%,单板的税率由12%降为5%,刨花板纤维板亦由原来的22%降为18%;从1999年1月起,对原木和锯材已实行了零关税,林产品垄断经营的情况已不复存在,社会各界也早已参与其进出口经营。

  更值得一提的是,国外木材可以更顺畅地佣进国内市场,这对保护国内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有利的。使我国生态林业的发展条件会更好。

  入世对政府和企业的观念都是一次巨大的冲击。相比较而言,对政府林业管理者的冲击会更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早已习惯的一套管理体系。当前发展中国林业不缺自然条件,也不缺资金,但缺的是政策、体制和制度条件,因此导致中国的林业经营者与国际上的林业经营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过去是木头挂帅,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现在又倒过来,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时,忽视了给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的必要条件。

  产生这样的情况的原因,一是林业改革严重滞后。比如,至今还自上而下地由林业部门层层下达木材生产计划。现在的木材生产计划不但比计划经济还详尽,而且

  比指令性计划更强硬——违背这种木材生产计划就被视为乱砍滥伐,而乱砍滥伐是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这种木材生产计划除了重复和架空采伐限额外,实在没什么作用。所以农民说,林业现在的体制比计划经济时期还死。

  造成上述政策失调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我国森林资源不足,全国上上上下下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而为保护生态环境不得不对林业生产经营者的许多经济活动加以限制。应该肯定,保护生态环境是必须的。问题在与如何把林业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这个度把好,使林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既不损害生产环境,又具有参与国际、国内市场之间的竞争所应具有的门槛。当前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对处于不同生态区位、具有不一样功能的森林实行了同样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不该管住的也想管住。该放活的呈现着半死不活的状态。许多制度和办法成了中央不满意,地方不赞成,群众不拥护。

  1979年,在小平同志亲自提倡和指导下制定的我国靠前部环境资源法——《森林法》中就规定:我国“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

  森林法虽经过两次大的修改,但从来没人提出过要对这一条做修改。可见这一条是科学的、公认的、符合客观需要的。

  过去没能执行还在于国家对公益林没有投入,生态公益林单独划出来了,但对他的营造,抚育,保护,管理却没有经济投入使其无法单独生存,只要让它和商品林混在一起,由商品林的生产经营者区承担。这无疑是捆绑中国商品林经营者的一条绳索。既然生态林和商品林不可以真正分开,为保护生态环境,就必然要对一切森林的采伐利用严加限制,这就产生了对一切林种的采伐实行限量、限时、限地,这就是中国林业经营者身上的第二条绳索。

  这一套管理制度要得到执行,就必须有几万森林公安、十几万林政人员和上百万护林员,是管理成本非常之高。财政负担不起这么大的队伍,于是就在木材上收取各种金、费加以解决,造成中国的林业税费、金收取极高,以至举世少见。这就是中国林业经营者身上的第三条绳索。

  森林分布在深山老林,满山遍野,要把所有森林的采伐管住,只管山上是不行的,于是就又要管运输、管市场、管加工……这样在中国林业经营者身上又增加了几条绳索。

  这些绳索把主体经营者的手脚都捆死了,试想,入世后中国林业怎么和国际上的林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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