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6
时间: 2024-11-25 14:28:14 | 作者: 活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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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依照《不动产挂号操作标准(试行)》14.1典当权初次挂号第3点“以正在制作的建筑物设定典当的,当事人能请求制作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典当权初次挂号”,请问该文中“正在制作的建筑物”是指经规划答应规模已建部分仍是包括经规划答应规模但没有实践制作部分?已建的建筑物已处理预售答应证,但未对外出售,且未进行房子初次挂号的,是不是可以对未出售部分进行处理在建建筑物典当权初次挂号?
答:依据《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以制作用地使用权以及悉数或许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典当的,应当同时请求制作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典当权的初次挂号。当事人请求在建建筑物典当权初次挂号时,典当产业不包括现已处理预告挂号的预购商品房和现已处理预售存案的商品房。前款规则的在建建筑物,是纠正在制作、没有处理所有权初次挂号的房子等建筑物。”及《不动产挂号操作标准(试行)》14.1.6“检查关键”第5款“在建建筑物典当的,典当产业不包括现已处理预告挂号的预购商品房和已处理预售合同挂号存案的商品房”及第6款“在建建筑物典当,应当实地检查的,是否已实地检查”,“正在制作的建筑物”应不包括“没有实践制作部分”,请求在建建筑物典当权初次挂号不包括现已处理预告挂号的预购商品房和现已处理预售存案的商品房,且应没有处理房子等建筑物所有权初次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