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018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4-06-29 11:50:11 | 作者: 活动动态
您提出的“关于形成打击建筑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合力,逐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格外的重视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社局等部门协同合作,多措并举,履职尽责,积极整治建筑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促进建筑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源头监管。我局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定期开展层级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排查,着重检查建筑市场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严厉查处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无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2023年以来我市开展了11次层级检查,共检查69个项目,未发现有“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2024年我局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排查,共检查了70个项目,发现贵港市京华置业有限公司存在将一个单位工程肢解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我局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拓宽监督渠道,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共建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2023年8月7日,我局印发《贵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制度》;2023年8月24日印发《贵港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2020年以来,全市招投标方面收到案件线条线索违法违规证据确凿。我局协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县(市、区)住建局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查处。
(三)集中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与市人社局协同联动,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文件精神,集中打击处理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涉事企业,对6家涉事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以不良行为录入“贵港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予以信用惩戒。
(四)加强实名制管理。为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我局运用“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名登记、实名考勤、工资代发、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建筑工人的从业、工资发放、培训、技能、权益保障、诚信、求职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采取定期通报、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推进实名制监管全覆盖,有效防止发生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履职、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发包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2021年我局制定了《贵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建立“贵港市建筑行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对企业良好行为给予加分,不良行为进行扣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此外,我局严格落实诚信卡管理要求,要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和承发包活动的人员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相关诚信信息,办理诚信卡,作为招标投标活动和承发包活动的电子身份识别证件。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打击建筑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日常工作沟通和工作跟踪问效机制,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能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我局将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及时核实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移送的建筑领域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案件线索,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移送单位。此外,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共享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实时共享,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日常工作沟通机制。我局将及时处置建筑领域突发性、普遍性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牵头定期召开多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展情况,解决联动机制存在问题,总结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工作。
(三)建立工作跟踪问效机制。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处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反馈到位。此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典型案例,并将违反法律法规责任单位记入“贵港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建筑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