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施行织密信息安全“防护网”
时间: 2024-03-27 00:48:04 | 作者: 新闻资讯
据工信部3月25日消息,由13个部门联合修订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开始实施,受到广泛关注。
本次修订涉及平台出海、数字化的经济、依法治网多个方向,如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网络站点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对《办法》进行修订,最大的目的是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在本次修订工作中,将网络站点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纳入网络安全审查是一大亮点。
该条款用以监督网络站点平台是否履行国家相关网络安全要求,从而严格督查不落实重要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责任义务的平台,防止其上市后的无序扩张,减少网络安全风险。
同时,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多项数据安全相关条文,对数据安全的重视程度更高、覆盖范围更广、审查指标更加量化。
在数字化的经济时代,数据安全已成为保障网络强国建设、护航数字经济发展的安全基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等成为国家重点保护对象。
开展网络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进中国互联网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了应对目前任旧存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形势问题,以及未来的数据安全风险,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需要与时俱进。
此外,《办法》的有效落实还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监管部门、关键基础设施提供者、网络站点平台运营者、社会公众等都应积极协作,共同保障网络安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工业与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总计接报网络安全事件49605件。
目前,网络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数据安全风险在未来将更加突出。
为应对网络安全形势,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从《国家安全法》明确建立国家安全审查与监管制度和机制,到《网络安全法》确立了网络安全审查的主要客体与主体,中国一直在努力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此次《办法》落实对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最新要求,是中国依法治网的具体发展和生动体现。
《办法》的有效落实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积极协作,既要有监管部门依法严格履职,也要有关键基础设施提供者、网络站点平台运营者主动合规,还需要社会公众的舆论参与和监督。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上一篇:
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下一篇:
各级等级维护安全维护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