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赴敦煌调查防护林被伐真相
时间: 2024-01-10 13:01:52 | 作者: 新闻资讯
【中央督察组赴敦煌调查防护林被伐】近十余年来,敦煌“持续遭遇大面积‘剃光头’式砍伐,万余亩公益防护林在刀砍锯伐中所剩无几。”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对于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甘肃敦煌市来说无疑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1月20日,以此为核心内容的新闻媒体报道一刊出,便立刻登上热搜。而履新甘肃省副省长不久的刘长根也在当天带领调查组抵达敦煌市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1月26日,甘肃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省政府的调查的最终结果。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郭春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经过历年卫星遥感资料比对分析,2000年以来,未发现林地大面积减少情况。
成立于1963年的阳关林场,原是一家全民所有制林场。2000年阳关林场总经营面积为2.57万亩,其中防护林面积约6500亩,园地3270亩(包括约3000亩的葡萄园地),其他用地约15900亩(包括生活用地和未利用地等)。
调查组说,2007年,阳关林场分别与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永登碧泊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敦煌葡萄酒业公司、飞天公司、永登碧泊公司)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将5000亩林地分别租赁给这3家企业经营。租赁合同明确,企业要加强林木管理维护,确保林地可持续发展。“但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因承租方未严格履行林木管护责任,导致林木质量降低,阳关林场于2014年至2017年间,与3家承租企业先后解除承包合同,收回飞天公司和永登碧泊公司承租的3000亩林地;收回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承租的林地1433亩。”调查组说,敦煌葡萄酒业公司在承租期间,即2009至2012年间,将567亩林地改造为400亩葡萄园地和167亩枣园,至今还没收回。
对此,调查组指出,根据敦煌市2000年调查资料,当年阳关林场实有防护林面积6500亩左右。经过历年卫星遥感资料比对分析,2000年以来,未发现林地大面积减少情况。郭春旺说,2018年至2019年间卫星遥感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林场范围内有3处面积约42.98亩的疑似林地破坏图斑,经现场核查,主要是阳关林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新修砂石道路和U型灌渠、铺设管线灌线造成的。
毁掉公益林大面积种植葡萄是媒体反映的焦点问题之一,对此,甘肃省政府的调查组也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说,根据调查,2006年林场承包改制时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304亩。通过卫星遥感资料比对,2006年至2011年间,葡萄园地面积没发生变化。2012年,承租林地的敦煌葡萄酒业公司通过残次林改造,新建葡萄园地400亩。至此,林场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704亩。2013年以来,葡萄园种植培养面积再无增加。
同时,调查组还查阅了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其中,1999年“一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1488亩,果园2688亩,共计4176亩;2009年“二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2亩,果园4452亩,共计4454亩;2019年“三调”显示,林场有水浇地19亩,果园4706亩,共计4725亩。从1999年至2019年,水浇地和果园面积增加549亩。
调查组指出,扣除道路、沟渠、田埂等占地因素,土地调查数据和卫星遥感资料比对数据基本一致。
对于阳关林场公益林的变更情况,调查组指出,在2004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中,林业部门认定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5500亩。“在2013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因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树龄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严重,按照《甘肃省林地落界细则》(2012年)的标准,林场的5500亩林地已不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标准。”调查组说,经原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后全部调出了国家公益林补偿范围,列为地方公益林管理。
在澄清葡萄种植培养面积没有扩大的同时,调查组还特别提到了对敦煌生态影响问题。据调查组介绍,敦煌市域面积为3.12万平方公里,主要是荒漠地貌。但有敦煌、阳关两处相距约70公里的绿洲,总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其中阳关林场是阳关绿洲的一小部分。调查组说,为保证调查客观真实,甘肃省特别请求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对阳关绿洲开展了卫星遥感监测分析。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阳关绿洲面积及植被情况没有明显变化。
调查组指出,2007年,阳关林场将5000亩林地分别出租给敦煌葡萄酒业公司等3家企业经营。“但是,林场出租林地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合同文本不够完整,特别是承租后管理没有跟上,导致承租期间林地更新改造和抚育工作不力。”调查组说,特别是飞天公司为发展鱼类养殖产业,在阳关林场上游的西土沟实施了拦洪坝、月亮湖、九连湖和十三条防洪坝等工程,将西土沟河截流改道,导致河道下段溢水泉眼被风沙封堵,影响了下游阳关林场农业生产和生态灌溉用水。
调查组指出,飞天公司实施的这些项目,部分位于阳关自然保护区和阳关遗址所在地,违反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国家审计署开展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反馈意见中,对这样一些问题都有反映。
在“敦煌万亩生态林被剃光式砍伐事件”中,飞天公司的问题远不止调查组公开的这些。
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及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甘肃省期间,曾接到有关飞天公司的多次举报。其中,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投诉涉及敦煌飞天公司的有8条,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敦煌飞天公司的1条、转办信访投诉涉及的2条。
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转办的有关飞天公司的8条信访投诉中,有投诉说:“敦煌市飞天生态产业公司在西土沟下游擅自掘口饮水,破坏阳关灌溉用水,人为改变原有水道,造成雨季洪水淹没阳关遗址(古董滩)、西土沟汉代古墓群等省级文物保护区,破坏自然结甲的戈壁地形地貌,导致非常严重扬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督察组彻查飞天公司建筑项目审批手续,称这一相关项目未征求附近居民意见,公司负责人向政府虚报治沙政绩,将当地人民种植的防护林据为己有。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透露,第一轮督察时接到的投诉称:“敦煌飞天生态产业公司以防风治沙为名为建设景观和改变泄洪渠道,将洪水引入沙漠,使西土沟大面积河道被库木塔格沙漠风沙填埋,造成河道湿地、阳关林地、二墩村、龙勒村等数万亩林地、葡萄等植被大量死亡,破坏自然结甲的戈壁地形地貌,导致非常严重扬尘,沙漠向居民移动;自2013年以来,企业利用媒体舆论和省上某些领导支持,颠倒黑白,瞒上欺下,一直未解决,要求有关部门彻查此事,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向甘肃省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投诉情况时精确指出:“督察了解到,为发展水产养殖,2007年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修建所谓的‘分洪坝’,将西土沟河截流改道。由于西土沟长期断流,河道下段溢水泉眼被风沙封堵,河道内积沙严重,部分河道由10余米深变为不足2米,河道两侧植被退化,动植物生境发生改变,下游的河南林场因缺水树木枯死1700余棵,群众灌溉用水减少,多年来投诉不断。酒泉市以及敦煌市对自然保护区违反法律法规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有关部门监管长期缺位,问题至督察之日得不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