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1)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 2023-12-24 23:41:05 | 作者: 新闻资讯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1)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济宁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等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1)涉及我市矿山环境治理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做公示:
反馈问题(序号51):济宁市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矿山未完成修复就上报整改完成,直到2021年7月才突击回填土方,种植小树苗;该市还多次以矿权整合名义将早已关停的废弃矿山重新办理采矿权,大幅度的增加矿区面积。
2022年年底前完成泗水英豪项目整改工作,2025年年底前解决新设采矿权问题。
(一)按照国家、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要求,将涉及矿山纳入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依法依规进行监管,统筹解决新设采矿权问题。梅山和太白山2家矿山已关闭,并完成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其余涉及矿山已纳入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2023年4月11日,《济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发布实施。截至2023年5月16日,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设计陆续发布实施。
(二)按照“聚焦生态修复”原则,实行矿山采矿终了效果管控制度,印发了《济宁市非煤露天矿山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控制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非煤露天矿山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控制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编制了小烟山、马头山、利民石材3家矿山控制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确保修复治理效果。
(三)实施泗水英豪项目修复提升工程。2021年12月补充编制了《泗水县英豪石材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截至2022年5月底,泗水英豪修复治理已按设计的具体方案施工,完成方案设计工程量和施工内容,对泗水英豪矿山原采矿权范围及周边所有涉及的山体破损、砂石堆积、土层、绿植偏少等问题,做全面整治提升,生态修复效果显著。
2022年10月30日,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泗水英豪修复治理工程进行现场核查并通过验收,2022年11月15日完成县级销号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1月30日组织专家对英豪项目进行现场复核,经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验资料、专家咨询,该项目通过验收。
截至2023年7月30日,有关县(市、区)均已完成县级自我验收,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销号验收申请。
2023年9月7日,受济宁市政府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济宁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对该项任务进行了市级自我验收。经查阅资料、质询讨论、现场踏勘,验收组认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建议按照有关程序上报销号。
2023年10月2日,市政府向省自然资源厅函报《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函》。
2023年12月5日至6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做了现场复核。专家组认为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建议按销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023年12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向市政府出具了《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十一项整改销号情况的复核意见》,同意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