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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尘不染!龙华“执”播守护“天空蓝”

时间: 2024-05-24 11:26:23 |   作者: 活动动态

  5月22日,2024年第七期《龙华“执”播》行动开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赵思昌、石秀怡来到大浪街道某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是否落实“六个100%”、建筑设计企业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合同等进行实地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蒋军辉、朱新涛,市民代表裴先生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可以看到出入口配备了洗车池、裸土已经用绿网进行了覆盖......”现场,执法人员以无人机赋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检查,迅速掌握工地围挡、车行主干道硬化、土覆盖等情况,并在5分钟内完成建筑施工工地全区域巡检取证。无人机画面显示,项目工地未施工的裸土地块均已进行绿膜覆盖,雾炮机、洒水车都正常在使用,主干道也进行了道路硬底化。

  经执法人员“地面观察+空中监管”立体式、全方位、无死角的巡查后,核实该建筑施工工地“六个100%”扬尘防控落实情况良好。据介绍,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六个100%”是指:一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二落实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三落实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四落实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五落实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六落实出入口100%安装TSP在线监测设备。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该项目部办公室,对建筑工地的相关审批手续、监理合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等材料来检查。经检查,该项目材料缺少日常巡查监管台账记录。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当事人对此解释:“我们天天都会去工地检查,监理单位也是常驻现场,一经发现实施工程单位扬尘防控落实不到位,会进行口头提醒并责令立即整改,或是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其改正完善。”执法人员提醒建筑设计企业、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日常巡查,并建立健全台账留痕管理,将监督内容清单化,监督过程痕迹化。

  全程参与监督的市民代表裴先生表示,在此次活动中,了解到很多扬尘治理及监管的相关知识,深刻地感受到保护自然环境需要大家一起参与行动。他鼓励市民朋友要不断学习新的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A:《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所称的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包含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港口建设等)、房屋拆除、采石取土、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产生粉尘颗粒物对旁边的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A:根据《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实施工程单位未按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未落实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第二十一条规定,建筑设计企业未将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工程监理合同的,或者未按要求监督实施工程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落实相关责任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监理单位未根据相关要求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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