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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这些项目能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

时间: 2024-05-10 04:36:55 |   作者: 活动动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湖北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关于申请调整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限额的请示》(鄂建设文〔2020〕87号)收悉。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我部对你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请你厅逐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自2019年开始至今,广东、北京、成都、浙江、宁夏、福建、沈阳等地陆续向住建部提出申请,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住建部均批复同意。

  2020年11月30日,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黑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关于江西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黑龙江: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江西: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广东:2019年9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北京:2019年12月9日起,社会投资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无需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成都:2020年6月28日,住建部发布复函,同意四川省住建厅将成都市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浙江:2020年9月1日,住建部发布复函,同意浙江省住建厅将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宁夏:2020年9月1日,住建部发布复函,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福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沈阳:将需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不同意见。

  黑龙江: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江西: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限额的请示》(黑建呈〔2020〕91号)收悉。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我部对你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请你厅逐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请示》(赣建文〔2020〕34号)收悉。根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我部对江西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请你厅逐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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